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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三五”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5 15:0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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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电教科,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9年度信息技术课题管理工作,增强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发挥课题引领技术应用、融合创新的作用,根据课题管理办法和总课题组要求,现结合实际,就做好2019年度“十三五”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课题。要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十三五”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2018 年度山东省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教数中函〔2019〕1 号)和《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结题、2018年度课题开题培训和指导的通知》(鲁教馆【2019】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4月18-19日在济宁市实验初中举办的开题和结题培训前期准备工作,具体事项见《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结题、2018年度课题开题培训和指导的通知》。

       二、中央电教馆“十三五”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要认真按照《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特别是课题申报、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等要全部通过网上进行,请县市区、学校及时关注课题管理平台(见http://ktgl.ncet.edu.cn)上的通知,做好课题研究过程管理,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三、中国教科院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益智课堂与思考力培养的实践研究》子课题。要严格按照总课题组课题研究实施指南进行。今年暑期要按时参加总课题组研究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活动通知为准。请课题组学校要加入中国教科院“十三五”课题交流群(群号:487248995)。

       四、市电教馆组织“十三五”2017年度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创客教育专项微课题。要按照《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2017年度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通知》(济教电函字〔2017〕4号)精神,结合创客空间建设、创客骨干教师培训情况和各级创客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结题评估。2019年5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报告等结题材料上报,进入结题程序。同时,市馆组织的2019年度课题于3月启动,重点向申报教育部和中央电教馆课题单位倾斜,未能立项的可以整改转报,对各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创客教育和智慧校园试点学校优先考虑,对课题研究工作成效高的县市区提高立项比例3个百分点。

       五、其它要求。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课题管理工作,加入济宁教育技术课题群(198120228)和教育部课题济宁微信群,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以县市区或学校为单位汇总统一网上报电子稿,结题时集中上报纸质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研究过程中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由课题主持人签字加盖学校及县市区电教站公章,报总课题组审核确定。结题时按批准变更后的名单进行结题。变更申请要一式三份,随结题材料上报,县市区、学校要各存一份备案。

       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接此通知后,按上述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联系人:胡连德。联系电话:2651665。邮箱:jndjgyjs@ji.shandon.cn。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