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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度公开
发布日期:2022-03-22 09:5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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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二、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东门大街75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四、法定代表人:卢玲

五、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六、开办资金:491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北湖路6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贴。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9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保育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二)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管理和培训;

(三)负责幼儿园资产管理;

(四)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承担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党总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本单位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5月25日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编制实名制情况

实有人员名单:卢  玲、赵焕春、白红林、周  慧、高  辉、李  玲、朱翠平、王艳茹、李亚华、王艳艳、房  芳、杨树燕、张晓岚、李丽华、姜  囡、司  秀、李  霞、张海英、靳东霞、陈芳林、郝延峰、刘海英、马殿波、臧文博、毕凤娟、杜孝圆、郑  雯、徐敏敏、轩淑媛、马  超、马  楠、刘珊珊、胡金荣、刘  臣、刘前进、刘仕军、汪妮妮、张雅媛、孔  洁、刘丽梅、许士山、牛素娟、赵建美、张  璐、杨修珂、曾国贤、尚  超、尚  洁、陈  晨、李艳丽、褚龙婷、张娜娜、王文青、贺银凤、闫  艳、骆  璇、许维玲、边永烁、邓宏阳、冀彦华、牛金鑫、李  岩、王梦莎、国梦晓、陈姝杰、陈  莹、邵利平、李亚超、张冉冉、崔雯婷、何静静、曹  琪、尹聪聪、田晨洪、杨  征、徐  青、付  振、孟  悦、王  妍、刘毅然、穆旖旎、李文新、张盼盼、陈  玲、李  乐、李艺晗、朱  林、房慧敏、谢亚楠、李  娜、王  萍、徐  宏、吴凡凡、马  驰、杨 慧、李  淼、翟永梅、丁  宁、李彦君、马岸婧、颜  花、李宇洋、房园园、周红群、庞璐瑶、王祥玲、田瑜琳、张则宇、刘  娜、孙启迪、孟晓佩、张淑静、段本花、孔茜茜、胡晓涛、马 硕、薛 宇、李心茹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在市教育局党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021年主要做了以下几各方面的工作:

一、党的建设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100个年头,我单位党总支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号召,从制度建设入手,高标准抓好支部自身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今年在党总支指导下,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档案馆党史学习”、“我身边的红色故事演讲”、“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缅怀先烈精神 弘扬爱国情怀”、“扬帆新学期 奋进新征程”等系列活动。在以上活动的开展中全体党团员和广大教职工全力以赴,不计得失,默默奉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济宁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总体要求,在市教育局创城办指导下,切实履行“路长制”,周密安排人员值班、执勤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创城值班工作当中,风雨无阻。全年“路长制”执勤共安排760余人次参与,为共同创建我们美好家园默默奉献,展现出我园教师队伍团结互助、凝心聚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本着慎重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有3名积极分子被接收为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1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为党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随着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我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今年有35名青年教师向党总支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本年度围绕市教育局任务安排和全园保教工作重点,以《纲要》和《指南》为指导,以园本培训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为目标,继续利用业务领导、教研组长等优势资源,认真开展保教工作和教科研活动。

(一)三大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本年度结合市教育系统“三大活动”深入开展,全员教师又一次进行了大练兵。各园区采取入户家访、线上家访、入园家访等形式,常规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及时了解幼儿家庭真实情况以及家长困惑与需求,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通过全员大家访,教师与家长沟通能力明显提升,师幼关系更加亲密,教师与家长关系更加和谐融洽,家长与幼儿园之间更加信任和理解。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我园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度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师德失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要求,进一步坚定全体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激发教师从教热情。教师节前,我们推选出一批“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师节当天,各园区组织教师举办师德宣誓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广大教师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的崇高信念。9月中旬我园烛心志愿服务队走进甄庄社区举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讲活动,通过宣讲发挥我园幼儿教师专业特长,与居民近距离沟通交流,向社区居民宣讲科学育儿知识进行答疑解惑。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富多彩的活动不但能提升老师们的组织能力,给孩子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一年来我们结合传统节日,组织了多次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师幼活动。如:“我为地球添点绿”宣传活动、文明礼貌宣传和礼仪小标兵活动、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活动和普通话宣传等活动。孩子们拿着宣传单,利用放学时间到家长中到社区中进行宣传工作,通过此类活动不但让孩子们理解了活动的本身意义,也是培养幼儿与人沟通、待人接物等礼貌教育的有效时机。六一儿童节各园区分别开展丰富多样的庆祝活动,童话剧的演出、诵读千古美文、古诗词唱诵汇演、观看电影《昆虫总动员》改编成童话剧、举办“弘扬尊老风尚 创建文明家庭”文艺汇演、自理能力比赛、“童心筑未来 新年更精彩”文艺演出等。一场场演出不但让孩子们勇敢的走上舞台增强了自信心,而且让孩子们体验了一种成就感,也让孩子们有了欣赏他人的积极心态,同时还锻炼了老师们的综合能力。

(三)举办各类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本年度从优化教师个体素质入手,紧密围绕《指南》、《纲要》,从理论知识的熟悉到灵活运用教育实践大练基本功,采用分级、分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观摩、比赛、教育研讨等活动,优化教师群体素质,打造研训共同体发展平台,促进教师思想素养和专业提升。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实行培训在前,指导在后,随堂听课,跟踪指导,及时反馈。增大园本培训力度。园区保教主任、教研组长带领本年级组教师通研教材,集体备课,园本教研,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课程观,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将理念转换为教育行为,促进幼儿发展。重视群体素质的提升。为使教师获得专业成长,开阔教育视野,努力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学习。如小梵高美术培训、奥尔夫打击乐培训,钢琴弹唱、书写培训、礼仪培训等,为教师搭建学习、锻炼、展示的平台并在研训中提高专业素养。

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做课题的研究氛围,级部小课题、园级课题、市级课题的不同课题研究层级,要求各级部、各园区自己找课题、定计划、共研究,规范流程,加强指导,为幼儿园今后教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良好的规范和提升作用。

(四)家园有效的沟通是幼儿园做好保教工作的基础。通过多种形式让家长了解幼儿园,支持幼儿园,达到家园共育的目的。我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交流沟通,把我园教育理念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进行传达,共同促进幼儿成长。今年通过家委会组织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等活动,科学地实现家园共育。此外通过公开电话、家长会、大家访活动等和家长有效架起与幼儿园之间的桥梁,赢得了家长好评。

三、内部管理方面

(一)发扬民主,规范管理是实验幼儿园多年来的一贯治园方略,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每周例会和教职工会议制度是幼儿园长期稳步发展的思想武器。在幼儿园长期有效管理的过程中重大事务均经园长办公会或教职工大会民主商议决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十不准》等掌握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教育理论,

(二)秉承安全重于泰山,安全人人有责的教育理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时时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挺在前、做在前。今年成立了新一届安全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做到“谁在岗、谁负责”,有效发挥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在各园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利用校园安全知识培训、第三方安全督导整改现场会,全面落实对各园区房舍、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巡查、月检查;建立安全问题整改台账,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督导检查,让各园所安全管理工作细致化、常态化。班级教学扎实落实“1530”安全教育,先后联络消防大队、交警支队、派出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防踩踏演练、防汛演练、等32次安全演练,让孩子们学会在危险到来时如何保护自己。各班组有组织、有计划的结合市教育局安全教育平台上的相关内容对孩子和家长分别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严守大门,把好出入关,实现全年365天无缝隙对接值班,继续坚持行政后勤人员早、中、晚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安全报备和大型活动上报备案制度。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重新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成立多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注重摸底排查,及时将摸排情况上报。

坚持常态化防控。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错时错峰园外接送。认真落实园领导带班执勤制度,做好班级防疫物资的发放、班级防疫工作督导等防疫工作;幼儿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与上报,准确掌握每位幼儿接种疫苗的情况,并逐个进行排查;防控常态化下,组织教职工进行防疫演习和桌面推演,加深应急处置流程,力争做到疫情可防可控。另外加强外来人员出入管理,联合社区定期对教室、办公室、走道、卫生间、操场、大型玩具等进行消毒。

(四)规范幼儿园财务、人事管理。认真做好幼儿园预、决算,积极组织收入。在工资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水电暖、燃气费交纳、工资调整、个人所得税缴纳、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房屋租金收缴、幼儿保教生活费收缴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从统计到初审到复审再到定案,均能做到做到精准计算、及时收缴、按时支付、完整归档。2021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入编6人,调入1人,为教职工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五)食堂工作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市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的专业知识培训。为提升各园区食堂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积极稳妥推进大宗商品采购,并制定《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定项名目清单》,顺利实行一站式公司配送,对原材料采购、加工、储藏,对成品的存放、分配、运输等工序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食堂人员实行轮岗制,食谱制定上本着科学配比,营养均衡原则,最大限度的做到食物多样化,根据季节时令和膳食委员会意见,每季度做一次膳食营养评价,及时调整优化食谱,满足儿童健康生长所需营养。

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下,在市教育局坚强领导下,全体实验幼儿园人秉承辛勤努力,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优良传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1人荣获市直教育系统“四有好老师”、“齐鲁幼教之星”光荣称号,1人荣获市教育系统大家访活动“先进个人”,1人荣获市直教育系统红色故事大赛优秀讲解员“三等奖”和1人荣获“优秀故事奖”。在建党100周年合唱比赛中我园荣获三等奖。在自制玩教具评比中10名教师获市级一等奖,我园荣获优秀组织团体奖。在市教育系统举办的课程故事中,2篇被发表。在党风廉政故事征集活动,有2名党员同志取得优异成绩。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百年风华盛世如愿”诗歌朗诵会中6名青年教师荣获二等奖的优异成绩。我们向家长和社会递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2022年我们实验幼儿园人将继续在市教育局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感党恩,跟党走。我们将继续用爱心、恒心、和耐心,悉心呵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尽力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在奋进新征程道路上,不负重托,再立新功,向社会再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