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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幼儿园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27 15:3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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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二、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东门大街75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四、法定代表人:卢玲

五、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六、开办资金:491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北湖路6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贴。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9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保育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二)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管理和培训;

(三)负责幼儿园资产管理;

(四)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承担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党总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本单位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2022年度工作总结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在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法规,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建设工作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的一年,市委教工委和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多措并举认真抓落实。我园党总支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号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制度建设入手,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总支自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党总支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总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园保教工作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内容。党员同志处处甘为人先、勇挑重担。本年度有3名积极分子被接收为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为党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二、行政管理方面

规范管理,发扬民主是我园多年来的治园方略。在幼儿园长期有效管理的过程中重大事项均经园务会或教职工大会民主商议决定。园领导班子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优良作风,着力为全体教职工打造风清气正的专业化发展平台。在绩效工资分配、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热点、焦点问题上,坚持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重一大”及时报备,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为促进幼儿园长远发展,我园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原则,竞争上岗,推荐出4名德、能、勤、绩、廉,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的中层管理干部。疫情防控停课期间,我园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分析了目前四个园区的现状,按照“创新机制、党建引领、全员参与、强化落实、激励推动”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幼儿园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模式,坚持周、月两会制,既每周一例会、班务会,每月一次园务即中层会、膳食工作会,每学期一总结一评比,各项管理工作有分有合,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用心管”的良好局面。

财务及人事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财物管理,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依法合理组织各类收入和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产债权债务及档案管理工作。严守财物保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支、不私借、不挪用公款,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日清月结。按上级部门规定完成人员招聘、退役军人安置、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人事工作。顺利通过纪检、财政、教育、发改等职能部门各类检查。上年度上缴国库非税收入809.3万元,实际支出920.2万元。2022年度采取线上报名方式,4个园区共招收13个小班,405名幼儿,最大限度接收片区内和政策范围内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圆满完成招生工作。

东门园区室外消防水池提升改造项目和幼儿伙房搬迁改建项目的预算测算及财政评审,目前室外消防水池项目正在进行预采购流程,伙房搬迁项目补充完善设计施工方案中。

三、安全管理工作

我园秉承安全重于泰山,安全人人有责的教育理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时时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挺在前、做在前。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做到“谁在岗、谁负责”,发挥一岗双责作用。认真落实园长、教师陪餐制度,就餐后园长、教师做好陪餐并填写陪餐记录,对幼儿的饭菜提出意见和建议。厨房工作人员根据园长、班级老师的试餐、陪餐反馈及时改进,进一步做好幼儿营养膳食工作。陪餐既是信任,也是责任,园长、教师、膳食人员把爱心和责任心融入到每一餐,用实际行动呵护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共同为幼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各班级落实“1530”安全教育,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末5分钟、放假前30分钟对幼儿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上半年四园区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疏散、防踩踏、防汛、应急、防震、防暴等安全演练,让孩子们学会在危险到来时如何保护自己。人防、物防、技防按4个100%要求配足配齐,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严守大门,把好出入关,实现全年365天无缝隙对接值班,继续坚持行政后勤人员早、中、晚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安全报备、大型活动上报备案等制度。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园长、书记任指挥长,专职副园长任副指挥长,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落实领导班子24小时值班制度、春、秋季开学方案等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配足配齐疫情防控物资,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接送采取错时错峰园外接送。防控常态化下,组织教职工进行防疫演习和桌面推演,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对外来人员实行测温亮码登记管理。联合社区定期对教室、办公室、走道、卫生间、操场、大型玩具等进行消毒,全面做好各类场所的日常消毒清洁。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各园区垃圾日产日清,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钉钉、QQ工作群等及时向家长传递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五、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

围绕全园工作重点,以《纲要》和《指南》为指导,以园本培训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为目标,学习《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有计划地开展多元培训和教科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强师德师风,树优师典范。

师德师风建设是幼儿园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园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师德失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再塑人民教师为人民的光辉师德形象。利用开学第一课,学习《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观看张桂梅、张玉滚等优秀教师视频,发掘师德典型、弘扬师德楷模,树立优师典范,激发教师从教热情和责任使命感。

(二)夯实园本培训,分层级分园区全面强化。

教师发展,培训先行,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作为园本培训的重点制定培训计划,帮助青年教师逐步较快成长。2022年四园区分别开展自主游戏、保教评估指南、幼儿园一日活动流程、急救知识等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提升。

(三)搭建专业发展平台,共享教研智慧。

受疫情影响,线下的教研活动主要开展了常规听课,一课三研、自主游戏、幼小衔接、区域活动等专项研讨活动,通过观摩研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帮助教师找问题、寻对策、出点子,让教师在研讨实践反思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教育行为,逐渐将教育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停课期间各园区教研组线上推送科学适宜的幼儿居家保育教育内容,指导家长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形成家园合力,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提升保育教育质量,逐步实现“一园一品”,发挥示范引领品牌作用。

2022年我园被推荐为山东省学前教育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成员单位,启动仪式上我园以《基于儿童立场的课程项目化学习实践研究》进行分享交流,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

六、卫生保健工作

我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季节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每天保证幼儿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按照上级卫生部门要求,做好每年幼儿查体和归档工作。每学期对保育员及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和技能考试。坚持晨午检制度,做到幼儿餐具、水具、餐巾一用一消毒,幼儿活动室睡眠室每天早上5:00-6:00紫外线灯自动消毒,保证幼儿两室环境的清洁卫生。班级卫生实行一周一查一评比,一月一查一公布。减少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得到市疾控中心的一致好评。

食堂工作人员坚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市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的专业知识培训。不采购,不加工冷冻食品原材料,把好食品原材料入园关。积极稳妥推进大宗商品采购,并制定《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定项名目清单》,实行一站式采购,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每周食谱制定本着科学配比,营养均衡原则,最大限度的做到食物多样化,根据季节时令和膳食委员会意见,每季度做一次膳食营养评价,及时调整优化食谱,满足儿童健康生长所需营养。全年配制幼儿食谱18期,每周打印并张贴公示。

七、家园共育工作

家长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园有效的沟通是幼儿园做好保教工作的基础。通过多种形式让家长了解幼儿园,支持幼儿园,达到家园共育的目的。本年度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我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交流沟通,把我园教育理念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传达,共同促进幼儿成长。园区保教主任和各班教师用心用情做好全园大家访,通过建立包保责任分工,与家长建立了家园合作共育小组,利用线上与家长面对面,与孩子线上趣味互动、正面引导。通过线上家长会、大家访活动有效架起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桥梁,形成家园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赢得了家长好评。

202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下,在市教育局坚强领导下,我园荣获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先进单位、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幼教系统普通话大赛优秀组织奖、“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收到家长表扬信9封,锦旗90面。4人获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大赛中一等奖、6人获二等奖,1人获市级微党课大赛三等奖,1人参与齐鲁幼教之星决赛选拔并取得优异成绩,1人获大家访先进个人,3人获省微课大赛二等奖,1人获省工会先进个人,1人获市财政局内控编制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1人获青年理论学习标兵,1人获文明创建先进个人,1人获信息技术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展现出我园党员队伍和教师队伍团结互助、凝心聚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023年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将继续在市教育局坚强领导下,铆足干劲加油干,以严、真、细、实、快的优良作风,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继续用爱心、恒心、和耐心,悉心呵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全心全意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在奋进新征程道路上,不负重托,再立新功,向社会再交一份满意答卷,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25人,具体名单如下:

卢  玲、赵焕春、白红林、周  慧、高  辉、李  玲、朱翠平、王艳茹、李亚华、王艳艳、房  芳、杨树燕、张晓岚、李丽华、姜  囡、司  秀、李  霞、张海英、靳东霞、陈芳林、郝延峰、刘海英、马殿波、

臧文博、毕凤娟、杜孝圆、郑  雯、徐敏敏、轩淑媛、马  超、马  楠、刘珊珊、胡金荣、刘  臣、刘前进、刘仕军、汪妮妮、张雅媛、孔  洁、刘丽梅、许士山、牛素娟、赵建美、张  璐、杨修珂、曾国贤、尚  超、尚  洁、陈  晨、李艳丽、褚龙婷、张娜娜、王文青、贺银凤、闫  艳、

骆 璇、许维玲、边永烁、邓宏阳、冀彦华、牛金鑫、李 岩、王梦莎、国梦晓、陈姝杰、陈莹、邵利平、李亚超、张冉冉、崔雯婷、何静静、曹  琪、尹聪聪、田晨洪、杨  征、徐  青、付  振、孟  悦、王  妍、刘毅然、穆旖旎、李文新、张盼盼、陈  玲、李  乐、李艺晗、朱  林、房慧敏、谢亚楠、李  娜、王  萍、徐  宏、吴凡凡、马  驰、杨 慧、李  淼、翟永梅、丁 宁、李彦君、马岸婧、颜  花、李宇洋、房园园、周红群、庞璐瑶、王祥玲、田瑜琳、张则宇、刘 娜、孙启迪、孟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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