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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社来我市调研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04 18:4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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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山东教育社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林相春带领调研组一行4人,莅临我市开展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专题调研。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市教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吴昭洪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市教科院院长吴昭洪主持会议并就我市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作了全面汇报。

吴昭洪从四个方面汇报了我市中小学评议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健全管理体系,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实现教材教辅全覆盖监管。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审查、公示制度,健全承诺制度,确保国家、省、市政策落地生根。三是规范征订流程,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征订”原则,确保目录教辅材料征订规范有序。四是夯实主体责任,加大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监督力度,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市教科院教研员代表、部分中小学校长和一线骨干教师近30人交流汇报了有关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并对如何提高教辅材料质量、完善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张伟在讲话中对山东教育社领导莅临济宁指导表示感谢,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明白纸”》的政策精神。张伟强调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筑牢校园意识形态阵地,要严格践行政策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十个禁止”。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林相春书记对我市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与会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林相春指出,开展本次调研是为更全面深入了解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征求意见建议。我们要建立有效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教材管理和使用,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我市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化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改革,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工作,不断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和教师的需求,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助推济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撰稿:段甲存 审核:郑振兴 终审:吴昭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