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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11-28 16:3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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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市教育局牵头编制了《济宁市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济宁市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济宁市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详见后附图)

二、征集单位

济宁市教育局

三、公示时间、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7日

2.网上公示

济宁市教育局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jyjfzghk@ji.shandong.cn

2.联系电话:0537-2311007 

3.监督电话:0537-2314365 

4.信件:寄往“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七楼E-0729室”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