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等信息公开如下。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一)单位名称: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承办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中及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承办自学考试、社会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承办飞行员招考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科学研究工作。
(三)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24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华亮
(五)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六)开办资金:536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二、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2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53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办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承办自学考试、社会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承办飞行学员招考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办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二)承办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工作;
(三)承办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四)承办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五)承办自学考试工作;
(六)承办社会证书考试工作;
(七)承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八)承办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九)承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十)承办飞行学员招考工作。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的领导制度:
(一) 设立中国共产党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是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单位发展方向,决定单位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保证以招生考试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三)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四)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五)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
(六)党支部按期组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
(七)经费来源主要是局党组下拨的党费。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 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 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 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 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 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上级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 举办机关任命 。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 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 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 主持开展工作;
(五)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等。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53号)精神,本单位设置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普通招生部、 成人招生部(证书考试部)、自学考试部、学业水平考试部、核查事务部、数据信息部等七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承担院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普通招生部,承办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外语口试、艺术专业统考、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中后高职招生录取、飞行学员招考等考试工作。
(三)成人招生部(证书考试部),承办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试工作。
(四)自学考试部,承担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考生档案管理及自考毕业生审核工作。
(五)学业水平考试部,承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
(六)核查事务部,参与举报投诉受理和考试违规违纪的调查处理事务工作及成绩复核工作;负责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数据信息部,承担招生考试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及网上涉考信息监控工作;承担标准化考点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 政府 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等。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2年3月1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行政办公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二)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排风险、保安全,严管理、促规范,抓考风、优服务,高水平组织89.2万人、349.2万科次的23项考试,高品质完成7.9万名普通高中及初中后高职录取任务,未发生1起手机作弊、重大考务事故和重大涉考舆情,实现“安全·公平·温馨”目标。高考组考3次受表扬:6月17日市委常委会上,市委林红玉书记专门表扬高考工作,省高考督查组给满分10分评价,31个高考考点全部评为省优秀考点;6次在全省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总量全省第一),学考听力“1234”拉网式组考做法全省推广;单位连续12年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连续3次评为省教育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连续5次获空军招飞工作先进单位等。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牢党建,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政治站位更加高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考试育人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深刻,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职工“心上事”变成“上心事”。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信仰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尽心,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二)理论学习量质齐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下发了《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等文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实施方案,主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廉政大课堂及组织生活会,通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党的思想理论和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集中学习15次、专题研讨9次。(三)主体责任得到夯实。扛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建与招考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并做到“4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院班子成员抓业务必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得到强化。(四)暖民平台积厚成势。激励党员干部主动奉献、担当作为,深化“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开展“让党徽在招考一线闪光”,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岗位上树起来,干部的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显出来。组织党员干部到考点、基层蹲点检查督导,与泗水县陈家庄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书记讲党课、慰问困难党员活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深受当地群众好评。(五)学纪守纪高度自觉。精心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纠“四风”树新风。引导党员干部做有理想、负责任的行动主义者,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带头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干部职工自身修养更加深厚。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梳理廉政风险点12条。组织参加清廉济宁建设,开展“纪法教育进家庭·传承清廉好家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23名职工参观孙扩图家风纪念园、观看《闯关赴任》,全院上下形成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高度自觉。
二、压实职责,招考生态优化清朗。(一)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真正把考试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3个优先”:即优先研究,优先部署,优先保障。高考期间,市委林红玉书记、市政府于永生市长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董冰、市政府副市长李海洋等4位市领导亲临考试指挥中心,一线慰问,专题调度,现场指挥。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坐镇,亲自研判,现场办公。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干部人人重视、个个支持,全员参与招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考点、生源学校也高度重视考试工作,高位部署,精心安排,狠抓考试工作落实。(二)认真履职尽责。市、县市区及时调整充实了招生考试委员会,健全机构,压实责任,明确细化招考委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市、考区、考点、生源学校招考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完善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管理体制。市、县招考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全面发力,深度参与,构建了“统分结合、职责明确、协调高效、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形成并完善了考试联席会议、重大考试联合值守和集中办公等常态化制度。(三)部门配合密切。成立指挥部,设考务实施、服务保障、环境治理等工作专班,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考区与各考点、考点与涉考人员层层签订考试安全责任状,建立起“环环相扣、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全市形成了“党以招考为重、政以招考为先、教以招考为首、民以招考为要”的良好考试生态。
三、严格管理,招考局势安全平稳。(一)做足考前系列功课。坚持“零基办考”,从一而始,科学设置考点、精心编排考场、统筹报名咨询、严格试卷流转、开展考前检查、组织考务培训、模拟实战演练等。把安全保密作为培训第一议题,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制度,树立底线思维,增强保密意识,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市、县市区与所有涉密人员层层签订保密协议。夯实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重点环节,做到“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全过程、无死角”管控试卷保密,圆满完成92天的试卷保密值守任务。(二)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坚持“隐患是事故”,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保障,开展“拉网式”动态隐患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82个,采取应对措施180项,动态推送重大风险提醒单18个。开展了考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从健全安全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考试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条件保障、提高督查实效等6方面,梳理负面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及时整改、立说立改,构建起一整套“科学系统、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考试安全风险排查防范机制。(三)推行济宁安检范式。坚持“人检为主,技检为辅,相互独立,互不依赖”,下发了《济宁市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安检工作实施细则》,绘制人工安检、智能安检、随机安检施工图。大胆创新,敢于实践,在执行全省“2+1”安检制度下,严格推行“1+2+1+N”考试安检法,所有生源学校在考点门外进行诚信安检,考点学校严格2次人工安检、实施1次智能安检,精准进行考生入场后的至少1次随机安检,做到人工安检、智能安检有机结合、相互补充、互不依赖,确保手机等违禁物品“带不进、藏不住、用不上、传不出”。(四)规范考务监考管理。制订“1+N”系列方案,即考试手册、应急预案、考务培训方案等。推送大龄考生清单,有重点的掌控考场;聚焦考试指挥中心和考务室、总控室、视频监考、信号发布等“一心九室”,严管试卷分发、回收和司铃等细节,建立了“多重审核把关,多人次反复核对”机制,下发65个《考试指令》、71个《考务提醒》。严格执行“一二·一” 监考法,实行监考教师、试卷质检员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现场监考+流动监考+视频监考”三重协同配合,形成“场内+场外”“固定+流动”“现场+网上”监考新格局。突出“一增一扩”菜单式管控:对屏蔽弱的考场,增加1台5G手机屏蔽仪;扩大监控覆盖面,实现全局统一指挥、全程分级管理、全域实时监控。人人必答《全市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工作人员选拔培训基本测试题(2023版)》,考场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五)严格巡视督促检查。扎牢制度笼子,共享制度红利,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国家教育考试考点主考“十必抓”》《济宁市国家教育考试“十严禁”》等考试制度。同下“考试一盘棋”,构建命运共同体,印制巡查要领和工作职责,组建3个包保组:巡视组、问责组、指导组,即:局副县级以上干部为组长组成巡查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组成问责组、抽调招考部门骨干组成指导组。密织3层“巡查网”:市县级领导包考区、局科级干部包考点、单位业务骨干包楼宇,下发36个《巡查指南》、21个《考试通报》,考试监督指导网络实现立体化、全方位、无死角,“带电长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六)狠抓考试应急处突。建立应急处突机制,科学制定各种考试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保密、网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城管、电力等招考委成员单位,疏导交通、管控噪音、畅通网络、保障供电等。考试期间,成员单位集中办公,联防联控,对应急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研判、迅速上报、科学应对,妥善处置了12起考试应急事件,未产生后遗症。
四、突出治理,招考更加公平公正。一是队伍能力持续提升。严格标准,精心选聘了近万人的考务、监考、巡查、安检人员,完善了现场监考、电子监考、流动监考7个监考人员资源库,发挥148名首席监考官示范引领作用,组建69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监考团队。实行分级、专项培训和全员培训制度,执行培训上岗、持证上岗、考试回避制度。聘请省内招考专家,为全市260多名高考中考业务骨干上了16课时的专题培训课。创新举办监考教师业务技能比赛,来自全市17个队的102名选手参加了政策理论、安检流程、现场监考、应急处置4个项目的赛事。这项比赛,是山东省乃至全国首创,开辟了工作新赛道。二是政策宣传深入广泛。把“五月份”定为考试宣传月,利用招考专栏、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给考生家长一封信、温馨提醒、安全预警等形式,加大省定向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公费农科生等12个专项政策宣传,做到政策解读及时精准。强化警示教育,增强考生诚信意识,举办考务指挥平台开放日、招考政策咨询、安全警示教育、防作弊设备展示等“8个一”活动,宣传了招考政策、组考措施、防作弊手段等。通过广泛宣传,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全市考试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导向鲜明管控有力。正确引导舆论,强化舆情监控。发现涉考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先删后查”,赢得舆情处置主动权,实现了考试“零舆情”。突出人文关怀,及时回应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发布考生须知、诚信应考、赴考提醒等考试资讯60多万条。贯彻执行《济宁市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十查”任务清单》,集中开展严格考试管理、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等5个专项行动,召开“助考”培训机构专题座谈会,实现整治与业务双驱动、双促进,排查整顿70多个“助考”培训机构,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五、优化服务,招考氛围温馨暖心。树立“考生至上,服务至上”理念,利用招考智慧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全力提升服务质量,架起了服务考生的连心桥。一是考试“驾驶舱”走向数智化。坚持建管配用融通,多重防范并举,新建扩建3个标准化考点,新增4080个考位,高质量完成69个标准化考点的改造升级任务,所有考试全部设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升级所有考点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更新配备了5G手机屏蔽仪、智能手机安检门、侦测引导阻断系统等防作弊设备,实施了保密室智能巡检、考场智能巡查,完善了信息化、智能化的考试指挥系统,考试数智化“驾驶舱”正在构建。开展“互联网+考试服务”,提升了考试成绩查询便利度。二是招生录取更加公平化。发布中考温馨提示20多万人次,录取普通高中新生73381人、初中后高职生5322人。从报名、确认到志愿填报、录取实现“数字中考”,做到“数据多跑路、考生零跑腿”。健全“双系统”“双验证”“多把关”机制,采用A、B组同步录取法,实行两套原理不同的计算机系统相互比对校验,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三是考生服务实现优质化。从秩序维护、交通疏导、防暑保暖、准考证打印、帮扶困难考生、设置开水点、搭建防雨棚等身边事做起,开启暖心助考模式,组建“绿丝带”护考队,开展“静音护考”行动,为175名残疾考生全部落实了考试便利。重视考生一切诉求,畅通信访咨询渠道,全市公开20部咨询电话、14部举报电话、14个举报信箱,接听考生及家长咨询电话3万多人次,政策咨询满意率100%。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确保考试安全为核心,以严格考试管理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以严肃考风考纪为保障,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优举措,奋力“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确保全市2025年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平稳。
(三)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22人,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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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环宇 王鑫悦 李 鹏 赵井恭 魏新伟 王 文 颜新华 冯丹丹 王绍玲 杨则会 刘 云 蔡高巍 张代新 位文娟 杨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