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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07 12:0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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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1、名称: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住所: 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圣贤路11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法定代表人:李存军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976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二、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圣贤路1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章):   举办部门(章):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4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全馆同志扎实工作,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度应用,数字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

1、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做工作先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决定。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到邹城廉政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到市党支部活动中心学习党的建设,接受红色教育,使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不辱使命。严管“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3、积极推进教育网云网融合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网建设 促进教育云网融合的通知》,提前完成《济宁市学前教育补短板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信息化建设相关任务。4月份建设上线运行了“济宁幼儿智慧教育云平台”,完成了幼儿园教育网络1000M接入,实现了全市幼儿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教育网络已实现万兆到县区、千兆到学校,为全市网络应用、各系统运行、中高考视频监控、“校园天眼”等数据传输起到了良好支撑。我市网络建设、网络安全、IPV6应用等几项工作处在全省首位,

4、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一系列网络安全保障方面的通知,建立了济宁教育网络安全云防护体系,利用入侵防御,态势感知等安全设备,定期对全市教育系统所有服务器及计算机终端进行漏洞扫描,及时消除网络安全隐患。迎接了市安全局,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大检查,配合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圆满完成了重要时期网络安保任务。在济宁市委网信办等15家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市2024年网络安全大赛中。市教育系统代表队获得良好成绩,5人获得个人优胜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

5、组织了全市2024年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管理信息化案例评选活动。转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 2023—2024年数字化赋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典型案例进行了遴选,并择优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信息化建设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在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2024年数字化赋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有16项案例通过评审,获奖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6、“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积极推进三个课堂建设,赋能乡村教育振兴。结合汶上、邹城“三个课堂”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全市“三个课堂”建设方案,完善市级“三个课堂”平台,推动开展城乡共同体同步课堂应用,开展了跨县区“三个课堂”资源共享,建设了市级三个课堂平台,汇集近5000个视频资源。在去年实现了教学点“三个课堂”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正在推进“双百强学校”“三个课堂”全覆盖。通过数字赋能,促进了乡村教育振兴。5月28-29日,全省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推进会在我市汶上召开,我市汶上县作了典型发言。

7、积极推进济宁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全面研讨,修改建设方案,目前“济宁市智慧教育平台”入驻的子系统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高中招生报名、中考成绩查询、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平台、教学资源、“三个课堂”、校园安全监控、学生视力检测、教育监督举报、民意通、济宁市幼教资源云等十余个子系统。智慧教育云平台统一门户、数据基座、领导驾驶舱等主要功能模块已基本成型。

(二)“智慧教育”建设工作全力推进

8、全力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持续推进邹城、汶上、金乡、太白湖新区四个省级智慧教育示区建设和应用,对照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智慧教学、管理、教研、服务等实践研究与应用。在示范区开展了数字化赋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典型案例评选,16项案例获选省典型案例,获选数量位列全省第一。10月份组织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深入调研示范区建设现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举办济宁市数字化创新应用交流展示活动,展示推广部分建设成果。

9、积极开展创新应用。开展了科大讯飞精准教学、教育大数据分析、智慧网络安全管理、三个课堂跨县区互联、智慧体育、智慧图书管理、智慧就餐管理、智慧门禁等信息化创新应用。启动了智慧纸笔试点,打造高效课堂。组织汶上、金乡、北湖、高新区、鱼台10所学校开展智慧纸笔试点应用,11月份组织40校一线教师和校长、电教站站长赴上海闵行区学习考察,通过听课、座谈,深入学习智慧纸笔应用经验。目前通过智慧纸笔打造高效课堂已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教育数字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我市邹城市教体局在线教育应用创新项目,5月份通过中央电化教育馆验收,为我省唯一。

(三)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10、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3月-4月利用希沃学院网络平台对全市教师开展了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备课、人工智能应用等技能培训,赋能教师信息化专业成长,取得良好效果。我市在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我市获优秀组织奖,9件作品被省馆推荐到央馆参加国家级评选,上报数量在全省位列第2。一等奖获奖数量在全省并列第4,有两件作品被省推选在全省展示,两件作品被中央电教馆推选在全国展示,为山东省唯一。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和小学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学术活动现场大赛,我馆同时获得中学组和小学组两项优秀组织奖。

(四)开展创客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

11、开展了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举办了学生素养指导教师网上培训。全市有3600多名学生参加了机器人、创意制造、电脑绘画、计算机编程等活动。我市在全省4月份聊城莘县召开的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为市级发言唯一。2024年,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孔凡刚老师指导,学生孟锦程制作的创意智造作品获得全国创作之星,这是山东省科创实践类项目在全国获得的唯一一个创作之星。我市的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连续10年都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12、开展第六届创客节暨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11月16日,在济宁孔子学校举行了济宁市第六届中小学创客节。创客节以“科技少年·献礼祖国”为主题,以深化推进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为目的,以赛促学,为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创客节现场分为创客大赛和创客体验两大部分。创客大赛包含有“向祖国成立75 周年献礼”主题编程赛,C++编程个人赛、数智创意设计、VR元宇宙三维编程挑战赛等10个线上、线下的赛项。创客体验部分包括科创实践项目体验和传统创客项目体验,提供了机器人、人工智能等产品的展演。

(五)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济宁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13、继续在济宁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济宁教育发布上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进行链接,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深入县区和学校开展了听课调研活动,指导好学校开展工作。针对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双师课堂、教师研修、课后服务等应用场景进行研究实践,发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助学、助教、助研等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市级工作室作用,坚持示范引领,培育一批“建资源、用资源”典型学校与优秀案例,通过以点带面引领教育数字化转型,不断探索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的新路径、新模式。

(六)加强信息技术课题研究,提升教师信息素养。

14、积极推进邹城、汶上“志教融合”项目试点。7月份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对“志教融合”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估,对我市项目试点推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上报典范案例在全国推广。(该项目全国41个区域试点,山东省4个,我市2个:邹城、汶上。)在2024年11月8日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举行的2023年度“志教融合”志愿服务教师数字化胜任力提升项目交流研讨活动上,全国共六个区域代表进行了发言,我市邹城市教体局以《数字赋能区域“志教融合”创新实践》为主题进行了经验分享,获得与会领导及专家一致好评。

15、加强课题研究管理。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2023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通知》。积极指导县市区开展课题规划和研究活动,借助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活动平台,实施“3210课题管理模式”(市县校3级联动,线上线下2项融合,立项注册和结题鉴定1次办好,实现0跑腿),提高课题管理效率和课题质量,受到课题学校和教师好评。

(七)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16、圆满完成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2024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全市共设置考区13个,108个考点,122208名考生参加了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进行,学生上机答题,考试数据通过济宁教育网加密传输。为确保考试的安全、公正进行,市电教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抓考风考纪,实现了平稳考试。

(八)认真做好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宣传工作

17、认真做好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网站共发布1142条各类信息,图片840余张,网站总访问量 5289038。微信号发布各类信息1071条,获9.1万次分享,2.2万次点赞,单篇最高阅读量22.4万次,总阅读量466.7万次,总关注用户72.9万人,年度新增22万人。“济宁教育发布”获评“2024山东教育融媒TOP 100优秀教育账号”称号。通过了4次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大检查,均合格。省电教馆信息化资讯报送数量居全省第三。组织参加2024年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组织参加“好网民·在济宁”榜样人物(榜样社团)主题活动。完成2024 年山东省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网络文明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任务。组织参加2024年济宁市网络安全宣传创意大赛,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完成市委网信办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完成政务APP“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1人,具体名单如下:

孔德法  刘  玮   郭利华   隋海荣  徐  曼  卢庆燕

焦  群   李春霞   曲光浩   杨  可  丁万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