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二、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东门大街75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和托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婴幼儿托育。
四、法定代表人:王文郁
五、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六、开办资金:491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其他名称为 无。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 公益二类 。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北湖路6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贴。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9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和托育服务 。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幼儿保育;
(二)幼儿教育;
(三)婴幼儿托育。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幼儿园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 实行中国共产党济宁市实验幼儿园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党总支)领导的园长负责制。
第十五条 园党总支全面领导幼儿园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履行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支持和保证园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幼儿园设党总支书记1名,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设党总支副书记1名、委员2名(副书记职数及委员数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上级党(工)委批复的职数设置)。书记、副书记、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十七条 幼儿园设园长1名,在园党总支领导下,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幼儿园设副园长3名(职数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园长、副园长由上级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十八条 凡属幼儿园重大问题,必须由园党总支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园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总支委员的园长、副园长可列席会议(党内法规或上级党组织明确不适合参加的除外)。根据工作需要,书记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园长办公会议是幼儿园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拟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总支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园长办公会议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幼儿园行政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园长可邀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园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幼儿园党组织负责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园风教风学风。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不断完善党组织建设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幼儿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将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幼儿园预算,支持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场所、设施等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办学治园、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设立办公室、党建室、财务室、后勤服务中心、保教中心、安全办公室、医务室、数智宣传中心、督导室、园区管理中心(东门园区、太白湖园区、南风园区)等内设机构,其负责人由园党总支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选任工作。幼儿园党建室及人事、德育、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为中共党员的,一般应当任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第二十三条 园党总支纪检委员是幼儿园的党内监督岗位,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园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幼儿园中心工作,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织重大决议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幼儿园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 若幼儿园设立专业委员会等组织,辅助做好专业化决策与管理等工作。各专业组织负责人和成员须由园长提出人选,提请园党总支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在园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机构为幼儿园工会,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二十六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党总支委员会 。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聘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规模为一园三区(东门园区、太白湖园区、南风园区),三个园区统一管理。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和开展业务需要,单位设置 办公室、财务室、后勤服务中心、保教中心、保健室、党建室、安全办公室、数智宣传中心、督导室、园区管理中心等12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 公文流转、印章管理、人事档案、考勤统计、会务接待、幼儿招生报名工作、年检年报以及各种临时性事务等。协同:每月汇总科室数据,对接督导室整改通报。
(二)财务室 预算决算、收支核算、工资社保、固定资产账、财务公开等。协同:向后勤服务中心、园区管理中心拨付经费,接受督导室审计。
(三)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供应、设施维修、食堂监管、绿化保洁、资产实物管理等。协同:按安全办、卫生保健室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和餐饮调整。
(四)保教中心 课程研发、教学督导、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师德师风、家园共育。协同:卫生保健室提供健康课程需求,园区管理中心落实师资调配。
(五)保健室 幼儿体检、疾病防控、营养指导、健康档案、消毒急救培训。协同:向后勤服务中心反馈膳食建议,与安全办共推传染病应急预案。
(六)党建室 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廉政建设、工会活动、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以及落实党组织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等。协同:联合保教中心将红色教育融入课程,督导室巡查结果纳入党员考核。
(七)安全办公室 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安防监控、门禁、周边管理等。
协同:向后勤服务中心下发整改清单,向数智宣传中心推送安全微课等。
(八)数智宣传中心 信息化建设、公众号/短视频、舆情监测、数字档案、在线家园平台。协同:为党建室、保教中心制作宣传物料,向办公室提供数据周报。
(九)督导室 制度制定与督查、教学视导、财务审计、师德师风巡查、满意度调查、整改回访。协同:每月向办公室提交通报,联合党建室开展风险排查。
(十)园区管理中心(东门/太白湖/南风) 执行保教计划、落实安全演练、日常人事考勤、幼儿编班、幼儿保教、家长诉求受理、园区环境维护。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 政府 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 2025 年8月2日党总支委员会 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党总支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度工作总结
2025年,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秉持“师幼共生共长”办园理念,对标“让幼儿真正像幼儿一样生活,让教师真正享受教育幸福”的办园目标,初步建构起充满生命力与幸福感的教育实践新样态。
一、党建领航,擦亮鲜明底色
我园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办园的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构建“红色引擎 三生态”工作体系(政治生态、育人生态、文化生态),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一)筑牢政治生态 夯实“廉教”根基
我们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精准对标“园之要务”,确保办园方向不偏、育人初心不改。
深入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活动:走进教师博物馆,感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师道传承;请八旬老党员回园,讲述清贫岁月中的“爱与责任”;赴廉政教育基地,让“廉洁从教”警钟长鸣;办“清音廉语”栏目,让师德馨香满园。
制定《中共济宁市实验幼儿园总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并实施,推动园所治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幼儿园落地生根。
(二)深耕育人生态 传承红色基因
深度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将其转化为幼儿喜闻乐见的活动——“重走长征路”“给英雄做朵花”“向国旗敬个礼”等,让孩子在切身体验中触摸历史脉搏。国庆节前夕,我园亲子演绎作品《国家》,帮助孩子树立“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家国情怀。作品在学习强国、大众网、海报新闻三个平台展播。
建构“红摇篮”生态课程,从品格教育、生活实践、生命成长、家国文化四个方面,浸润童心,立德启行。
(三)激活文化生态 释放创新动能
推动红色文化与学前教师专业技能共融共促,组织党员教师学唱《松花江上》《红梅赞》等经典歌曲,创编表演手势舞《国家》。这些活动不仅提升了教师的艺术表现力,更在沉浸式体验中深化其情感认同,实现党性锤炼与专业成长的双向赋能。
本年度,我园获评“山东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被授予“全市教育系统‘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称号;荣获“全市教育系统优秀党课”荣誉。
二、幼儿成长,绽放童年本真
学前教育为人的一生奠基。虞永平教授说:“学前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的质量,影响到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竞争力。”我园践行全人教育,关注孩子的饮食健康、体格强健、游戏探索与阅读滋养,让孩子在完整的生活中茁壮成长。
(一)吃得香香:从“食堂”到“食育” 滋养身心
1.科学营养
在安全与美味的基础上,我们严格食堂管理,确保膳食安全营养,让孩子爱上幼儿园的味道。专业营养师科学制定带量食谱,确保营养均衡;每周精准统计油盐糖摄入量,动态调整配比,确保幼儿饮食低盐少油、健康无负担。
2.源头严控
严格落实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制度,定期赴供应企业考察,建立价格比选和供应商考核、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多人联检、验收、签字,每日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源可溯、质可保。
3.规范操作
对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设备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防制等关键环节严格管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严谨有序,建构问题反馈到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即时处置;推进“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实现加工过程透明化、安全管理闭环化。
4.监督开放
建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通过日常监督与随机检查等方式,参与市场询价、食材验收、用餐陪餐等监督工作;通过家长开放日、食育课堂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提升家长科学养育观念,构建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实现家园协同共治。
5.创新食育
开发“食育课程”,从食物到生活,从味蕾到心灵——让每一餐成为孩子学会选择、懂得尊重、热爱生命的起点。在济宁市第三届食育大赛中,我园三项案例获奖。
(二)长得壮壮:从“指标”到“样态” 看见幸福
1.健康防护
采用高效消毒方式,确保环境洁净;严格落实晨午检与全日观察,实现疾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联动社区开展健康宣讲与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所防控能力。
2.体质发展
依托专业测试平台,太白湖园区每学期对幼儿进行两次体质测试,并据此制定“基础+定制”运动方案。本年度,幼儿体质达标率稳步提升至97.15%,优秀率更从2%大幅跃升至18.73%。针对超重幼儿,东门园区开设“健康管理营”,通过科学干预,帮助多名幼儿成功减重,其中一人减重5公斤。
孩子们在省体育大会上的出色发挥,生动展现了他们健康的体魄与蓬勃的朝气。
3.心理抚慰
情绪签到时、情绪小屋中,老师们温柔以待,细细倾听,帮助孩子为情绪命名,让幼儿内心的波澜被看见、被理解,并获得最温暖的抚慰。
(三)玩得棒棒:从“游戏”到“探究” 赋能成长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我们在幼小衔接视域下创新性提出项目式游戏,让玩成为充满挑战的探索之旅。孩子们在生活和游戏情境中发现问题,通过合作探究解决问题,在有意思的玩中获得有意义的学——建立起面向未来的核心素养与持续学习的积极动力。
与附小携手,走进彼此教育现场,开展“项目式案例”联合教研,真正实现双向奔赴。
“幼儿园项目式游戏赋能幼小衔接的范式创新”荣获济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骨干教师先后为嘉祥、泗水等多地教师进行成果分享。
(四)读得畅畅:从“阅读”到“悦读” 点亮童年
1.环境浸润
建构“小而美”的阅读角;“大而融”的绘本馆;还通过自制绘本、图书漂流、与图书馆共建,形成常换常新的“广而汇”书库,积极回应了国务院《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要求。
2.课程创新
以绘本为原点,生成“绘+”课程,让幼儿在故事中点亮智慧,滋养心灵;让故事在幼儿的阅读和演绎中变得更加丰富、精彩。
3.协同共育
“书香家庭计划”“绘本嘉年华”“主题阅读季”实现协同共育新生态。实验幼儿园获得济宁市书香校园、山东省“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三、教师发展,成就教育幸福
教师是教育生态的关键。我们通过提升教师的“归属感”与“价值感”,培养一支具有教育家精神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一)筑“家园”归属
本年度我园开展了“春之声、夏之花、秋之染、冬之韵”多彩的活动,包含非遗文化体验、节日活动、主题运动会,荣休仪式等,营造实幼情感共同体,凝聚团队向心力。
塑“专业”价值
教师的价值感源于专业道路上的不断精进与突破。我们一方面注重优化干部梯队,一方面着力推动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
优化干部梯队,激活引领价值
提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进入中层岗位,形成经验与活力并存的梯队格局。调整后,中层正职平均年龄由51.4岁降至43.58岁,新增的党建室、安全中心、数字中心与督导室,补齐我园发展蓝图的战略落子。
深化教师内涵,夯实专业价值
园本教研赋新能
作为省级“园本教研示范园”,我们将教育现场的真实问题转化为园本教研项目,助力教师在“发现问题—拟定任务—合作探究—形成成果”的过程中获得专业成长。
数智工坊促发展
六个教师工作坊使园所人才培养贡献率提升22.3%。紧跟AI教育趋势,下半年新增两个“数智工坊”。对内,实现保教的科学跃升;对外,重构宣传叙事形式,让我们的教育理念与实践成果看得见、听得懂、能共鸣。既照亮教师专业精进之路,也点亮实幼面向未来的品牌之光。
园校合作搭平台
与齐鲁师范学院签约,通过合作拓宽教师专业视野与研究平台,增强其作为教育实践者的学术价值感和使命感。并将相关专家报告会通过市局向全市幼儿园开放,实现专业引领效益最大化。
辐射引领践初心
组织教师赴嘉祥、金乡、高新区等地送教;接待太白湖新区、泗水、附小等近七十所幼儿园园长入园观摩学习;承办两次市级教科研会议;会上,教师进行分享展示,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四、系统保障,凝聚共育合力
我们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为“师幼共生共长”提供持续稳定的支持。我们致力于构建坚实有力、灵活开放、协同共进的保障系统。
(一)安全保障
1.完善制度,压实责任
以安全法规为框架,系统修订涵盖门卫、食品、消防、活动、应急等2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活化”,通过定期学习、案例分析、流程上墙,确保制度不仅是“写在纸上”,更是“刻在心里、落在行上”。严格落实安全“一岗双责”,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教职员工。构建“园长—分管副园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保育员”五级安全责任网格,签订责任书,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生动局面。
2.细查严排,杜绝隐患
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闭环管理。加强与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安全管理合力;针对“百日攻坚”行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全程可追踪、成效可评估;对太白湖园区门口护学岗道路进行改造升级,有效解决了拥堵问题,获得家长广泛好评。
3.安全学习,提升能力
对门卫、食堂、消防等关键岗位开展全员、全过程的安全培训,强化操作规范与责任落实;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安全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家长参与安全共治,构建家园安全守护联盟。
(二)园家社协同保障
我们积极联动家长、社区、医院、公益组织及高校志愿者等优质社会资源,但不满足于简单的物理联结,致力于通过一系列活动,催化彼此间产生化学反应。
开设家长公开课,通过沉浸式的课堂体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使家长深度理解并认同幼儿园的教育理念,筑牢深度共育基础。组建“童心圆”家园共育工坊,聚焦共育中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专项研究,疏通共育中的堵点、卡点,实现“一个好娃三个帮”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需求保障
为全面落实“普及普惠”政策要求,着力破解“托育难”与“特需儿童教育”两大民生难题,我园通过推进“托幼一体化”与“融合教育”服务,实现了保障能力的全面升级。
1.“托幼一体化”探索
面对人口变化,我园在充分调研和市教育局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吉安园区的平稳关停(幼儿全部分流,实现“零舆情”),并顺势开启东门园区托幼一体化教育探索。
托育环境改造。我们力求在托班打造出柔和、柔软的活动区、温馨、安静的保育区,配备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教玩具。托班儿童的教育是以情感、心灵需求为导向的。面对新课题,我们成立专项研究小组,对“回应式照护与教育”进行研究。联合附属医院,开展“医育托举”行动,定期进行联合教研与师资培训。探索“托幼一贯”师资培养,提升教师在婴幼儿照护、早期发展支持及家园沟通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2.“融合教育”支持项目
融合教育不是对“特需”的妥协,也不是对“普通”的附加。如何让我园的11名特需幼儿与所有孩子一样绽放光彩?我们选择:走出去学,请进来讲,为特需幼儿铺设一条通往社会的温暖之路。
建立“1+1+N” 伙伴互助机制;制定“一人一案”个别教育计划(IEP),围绕能力领域精准评估、阶梯干预;实施“基础目标+个性目标”双线教学,确保每位幼儿“融而有个性,合而有支持”;通邀专家入园开展《解码童心》等专题培训,提升教师、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能力。联动特校、附院与社区,构建“医教康家社”共育机制,形成“实幼融合模式”并在全市融合教育大会上作典型发言。让更多的人看见差异的价值、支持的意义,是我们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与教育公平的重新审视。
实践是最质朴的方法论,实幼终得硕果满枝头。今年园所收获3项重磅荣誉:教育部首批“生态友好幼儿园”项目试点园、山东省“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山东省“书香校园”。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各项评优中,我园教师本年度共有200人次获得荣誉或奖项。
未来,我们将扎根育人沃土,凝练“师幼共生共长” 的实践智慧,筑牢园所发展根基,以温暖坚实的日常教育行动,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34人,具体名单如下:
王文郁、白红林、周 慧、朱翠平、王艳茹、李亚华、王艳艳、房 芳、杨树燕、张晓岚、李丽华、姜 囡、司 秀、李 霞、张海英、陈芳林、郝延峰、马殿波、臧文博、毕凤娟、杜孝圆、郑 雯、徐敏敏、轩淑媛、马 超、马 楠、刘珊珊、胡金荣、刘 臣、刘前进、刘仕军、汪妮妮、张雅媛、孔 洁、刘丽梅、许士山、牛素娟、赵建美、张 璐、杨修珂、曾国贤、尚 超、尚 洁、陈 晨、李艳丽、褚龙婷、张娜娜、王文青、贺银凤、闫 艳、骆 璇、许维玲、边永烁、邓宏阳、冀彦华、牛金鑫、李 岩、王梦莎、国梦晓、陈姝杰、陈 莹、李亚超、张冉冉、崔雯婷、何静静、曹 琪、尹聪聪、田晨洪、杨 征、徐 青、付 振、孟 悦、王 妍、刘毅然、穆旖旎、李文新、张盼盼、陈 玲、李 乐、李艺晗、朱 林、房慧敏、谢亚楠、李 娜、王 萍、徐 宏、吴凡凡、马 驰、杨 慧、李 淼、翟永梅、丁 宁、李彦君、马岸婧、颜 花、李宇洋、房园园、周红群、庞璐瑶、王祥玲、田瑜琳、张则宇、刘 娜、孙启迪、孟晓佩、张淑静、段本花、孔茜茜、胡晓涛、薛 宇、李心茹、孙杨帆、苗 琪、张新姿、解娅南、杨统鹤、张华祯、李文卿、吴 征、李玫瑾、刘冰清、任莹莹、丁若晨、王 晓、王金乐、杨 帅、谷伟佳、公冉冉、刘贝妮、梁义鑫、史先锋、神莎莎、史新科、徐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