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201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我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在评选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市教科院申报的《孔孟之乡中小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探索》荣获省级特等奖,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申报的《汲取孔子教育思想精华,构建小学君子教育体系》等5个项目荣获省级一等奖,济宁市育才中学申报的《高中作文序列化教学的构建与实施》等15个项目荣获省级二等奖。这些省级获奖成果代表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最新水平,体现了我市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也进一步为全市教育工作厚积薄发、再创辉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教学成果奖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每四年评选一次,是国家对教学成果的最高奖励,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荣誉,代表了我国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1989年,教育部举办了首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活动,2014年,首次启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活动。
市教科院申报的《孔孟之乡中小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探索》荣获省级特等奖,这是我市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方面的标志性成果,是实施“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以来,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取得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教学成果。该成果以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为指引,立足孔孟之乡独特的区位优势,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在厘清界定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全面回顾了我市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历程,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的成果和经验,初步建构了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体系,探索创新传承路径,全面提升传承实效,中小学生文化自信显著增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始终。该成果将代表山东省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