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建设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建设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建设局,市属各学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发现校舍抗震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隐患,切实使校舍建筑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校舍抗震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增加师生的防震减灾知识和学校的综合防御力。
二、校舍抗震安全排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和重点
排查工作范围:各县(市区)及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民办学校,以及布局调整规划中待撤销目前仍在使用的学校)。
排查工作对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所有公共建筑设施。
排查工作内容:工程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是否存在沉降、开裂、倾斜等问题;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中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设的校舍主要对其现状进行实物检测。
排查工作重点: 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砖木、土木结构校舍;建设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如滩区、湖区、山坡、水库、易受洪涝灾害的低洼地带、矿区塌陷地带等)的校舍。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组织校舍抗震安全排查。
1、自查阶段(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查工作,由各校自行负责组织排查。检查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办理有关手续的备案资料。7月底前,各校完成自查工作,按照《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校园基本建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3、4)同时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及施工记录等备案资料归档整理,一并建立校舍档案材料,作为定期跟踪检查资料,并作为排查组进行抗震安全排查时的基础资料。各校形成的自查工作报告必须说明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情况以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2、排查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各级各类学校自查情况,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教育等有关方面的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高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抗震安全排查专家组对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市属学校具体排查时间另行通知)。经检查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加固改造。对无改造价值或经过改造加固后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校舍要停止使用或拆除。对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带的校舍要做好发生地质灾害的处理措施。排查后,各县市区要写出排查意见,填写排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和建委各一份。
3、整改处理阶段(
(1)做好校舍整改加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校舍的整改工作。在限期内难以完成加固改造工程的校舍,要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要及时制订处置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控,并做好安全过渡,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校每学期至少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每学年全校至少举行一次防震减灾逃生演习;要利用校园网络、校报等媒体和校会、班会、队会等形式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要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组织宣讲团,在校园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从2008年下学期开始,全市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在各县市区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3)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各校要制定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习。特别是地处地震重点防御监视区、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学校,要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提高学校的综合防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要成立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要保证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一幢楼,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专家组要从抗震防灾、加强校舍安全的技术角度充分发挥作用,严格把关,科学决策。
(二)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各校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要主动与地震部门联系,取得地震重点防御监视区、地震重点危险区的详细资料;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学校抗震安全排查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认真评估,科学整改。在抗震安全排查工作中,发现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或房屋抗震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或鉴定;评估或鉴定报告提交市建委专家工作组审定,由专家工作组提出校舍处置的指导意见,并以之作为抗震安全隐患校舍处置的决策依据。需进行校舍加固的,要制订加固工作计划,落实加固工程资金,限期完成加固。
(四)严格标准,确保安全。各校要以本次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情况排查工作为契机,推动校舍建设遵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保证学校校舍建设满足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新建校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老校区内建设要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于学校在建工程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责令立即停建,进行整改。
(五)摸清情况,科学决策。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各县(市区)在做好抗震安全排查的同时,请认真统计校园基本建设的相关数据,填报校园基本建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3、4)以及各市属学校形成自查工作报告、整改加固处理措施等于8月15日前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邮箱:fazhanguihua@163.com)和市建委勘察设计科(邮箱:CLM2399115@sina.com)。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