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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撤销蓬莱市郝斌中学等三所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9 10:4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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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教基字〔2008〕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省教育厅通过群众举报和检查巡视,查实了部分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对于情节严重的撤销了“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现将省教育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以此为戒,努力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入落实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二〇〇八年一月六日

 

 

 

 

 

 

 


山东省教育厅文件
鲁教基字〔2007〕23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撤销蓬莱市郝斌中学等三所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通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7〕9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仍有一些学校存在课程开设不全、加班加点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经查,蓬莱市郝斌中学初三年级未按规定开设音乐、美术课程;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西由小学五年级未按规定开设美术课程;莱州市西由镇中学在周六组织初四年级上课。上述三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蓬莱市郝斌中学、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西由小学、莱州市西由镇中学的“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按国家规定开齐开全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按照教育部和我厅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保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受到处理的学校要尽快整改,整改情况报我厅基教处。其他学校要引以为戒,努力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我厅将继续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利用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进行复查。对无视上级规定、仍然我行我素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情节严重或限期不能改正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教育厅文件

鲁教基字〔2007〕24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东营一中等学校违规招生情况的通报

根据学生家长举报,我厅于今年3月底责成东营市教育局就东营一中违反规定,擅自提前招生,严重扰乱普通初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是,东营一中未能改正错误做法。今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下发后,东营一中对文件要求置若罔闻。现已查实,东营一中违反规定,将已经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70名学生抢拉到东营一中就读,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注册信息。除东营一中外,广饶一中、胜利油田一中、枣庄八中、枣庄三中、薛城实验中学也存在异地招生、抢拉生源现象。
为整顿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撤销东营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广饶一中、胜利油田一中、枣庄八中、枣庄三中、薛城实验中学予以通报批评;东营一中、广饶一中、胜利油田一中、枣庄八中、枣庄三中、薛城实验中学违规招收的总计96名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希望各地、各普通高中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教育厅文件

鲁教基字〔2007〕25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撤销齐河县实验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通报

    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多数普通高中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包括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在内的学生评价政策,采取多种得力措施,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基本保证了正常的考试秩序。但是,也有少数学校对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力。在今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齐河县实验中学由于认识不到位,组织不严密,考点负责人及当地教育部门检查人员不作为等原因,致使历史等学科考试时,大部分考场秩序混乱,学生夹带、抄袭资料等作弊现象严重。仅在历史学科考试时,我厅巡视人员所到考场的半数以上考生夹带、抄袭资料,监考人员对学生作弊现象视而不见,甚至纵容学生作弊。
    为严肃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经研究决定,撤销齐河县实验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请德州市教育局责成齐河县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08年1月底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希望各地、各普通高中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育评价工作政策,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持按照教育思想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学生素质优良化标准,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整体办学质量。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