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
1.2、工作职能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工作职能
联系方式 | 电话:0537-2651660 传真:0537-2651660 |
办公地址 | 济宁市红星中路5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
主要职责 | 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小学电教教材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全市电化教育实验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全市电化教育优 质课、课件、论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电视宣传工作等。 |
1.3、领导信息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领导信息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李华亮 | 馆长 |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党务、办公、宣传、财务、资源等。 |
孔德法 | 副馆长 | 分管信息中心、创客、电教研究、固定资产、工会等。 |
2.2内部规章制度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街)5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 建设;负责市级电 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小学电教教材建设与管理; 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全市电化教育实验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全市电化教育优 质课、课件、论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 作;负责全市教育电视宣传工作等。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收支管理
1、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管严资金,节约开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2、加强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各项支出。单位、部室组织的活动要有计划,涉及经费支出的各种会议、活动,购置的办公设施、设备,印刷的文件资料等,均应事先做好预算,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3、经常性办公经费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一切经费开支报销,由馆长签批。
5、所购办公用品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否则不予报销。
6、支票和现金的使用。使用支票须经馆长批准,5日内将支票存根及有效票据送交会计室,原则上500元以上应使用支票结算。个人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因公借款,要经馆长批准,并限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
电教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要填写《差旅审批单》,经馆长批准,方可出差。
(一)严格执行《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1、城市间交通标准:火车可乘坐硬席(软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可乘坐三等舱,飞机可乘坐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不包括出租汽车。
2、住宿费标准:(单间或标准间)市内最高限额330元/间.天,省内最高限额340元/间.天,省外最高限额350元/间.天。(详见济财行〔2014〕6号附件2)
3、伙食补助标准: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收取人出具证明。
4、市内交通费标准(即在出差目的地发生的交通费用):出差目的地在济宁市外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目的地在济宁市内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借款:出差人借支差旅费须填写《借据》,写明日期、金额、用途,经借款人签名,馆长签字,持有效借据到会计室领取。一般掌握限额:省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报销:出差人员返回后10天内,凭《差旅审批单》办理报销手续。出差报销要附因公出差相关证明。要整理好车船票、住宿费等单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的票据专用章;发票必须填制齐全、正确、真实、完整,日期、金额要详细准确,大小写金额要一致。所有票据都要有经办人签字。报销单据一律经馆长审批后,方可报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及所附原始单据。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人员探亲和到外地就医的车船费、住宿费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严格执行出差住宿、乘车(船、飞机)标准,一般不得住涉外宾馆或豪华宾馆,超过标准的不予报销。
(六)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单据无误,日清月结。
办公室、财会人员每月向馆长汇报一次经费开支情况。
1.2.2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经费管理
(1)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日常公用经费收支情况:
2019年共拨付日常公用经费11万元,支出11万元。
(2)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奖励性绩效工资收支情况:
2019年共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52.06万元,支出51.8万元。
(3)济宁市电化教育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济宁市教育信息中心搬迁经费共拨付10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4.15万元。
教育网租赁费共拨付33.2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33.2万元。
教育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费共拨付8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8万元。
教育网维修费共拨付5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2万元。
中考考务费共拨付3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3万元。
济宁市教育信息中心设备更新经费共拨付128.72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共支付122.96万元。
(4)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共计743.62万元。
1.2.3济宁市电化教育馆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引领,以市教育局“一纲五线二十目”为主线,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设施,着力应用驱动,推进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公平,强化教育治理,用心工作,敢于担当,基本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智慧教育顶层设计和新媒体宣传实现新目标
(一)认真研究制订智慧校园建设行动计划。研究制订《济宁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办法(试行)》,4月下发了《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全市共申报中小学“智慧校园”58所。9月份召开县市区调度会,10月申报学校自评,11月县市区初评,12月市里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三)新媒体宣传上新台阶。利用教育网站和微信号,开展视频类展播活动,宣传了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绩、新亮点。加大“济宁微教育”宣传,关注人数持续提升。今年以来,济宁教育网共发布各类信息约790多条,图片1000余幅,总访问量约397998人/次。完成“济宁微教育”宣传任务,关注人数持续提升。截至10月30日,共发布111次合计446条图文信息,其中包括教育教学类音频60条,展播类视频62条。目前总用户数41524人,最近30天的阅读量为42633人/次。
二、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正常运行
(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科学有序。一是顺利通过了省公安厅“2019护网行动”攻防演练测试。公安部门今年共组织了三次全省规模的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为配合好这项工作,市电教馆成立了攻防演习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攻防演练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邀请了安恒、绿盟、华3等多位工程师协助进行攻防演习工作。顺利通过了公安部门的攻防测试。二是顺利通过了2019年济宁教育网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为做好今年的济宁教育网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市电教馆通过认真部署,层层论证,确定了专业网络安全测评公司对济宁教育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行了测评,对济宁教育网安全运行情况作了全面分析,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最终测评结果是济宁教育网完全具有网络安全三级保护能力,并顺利通过了市公安局的等级测评验收。三是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青岛国际峰会、国庆等重要时期网络安保任务。信息中心在人手少的情况下,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多次应急演练工作,确保了济宁教育网的安全运行。
(二)完成了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推普周宣传工作,按照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市电教馆开展了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网络安全倡议书》,配合教师教育科完成了2019年推普周的宣传活动。
(三)完成了信息中心机房搬迁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教育局信息中心机房于今年5月份整体搬迁至华为山东大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电教馆经过层层论证,精密部署。组织移动、广电、华3等专业技术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机房搬迁任务。
完成网络带宽升级扩容工作。今年,协调济宁移动公司,济宁广电公司,完成县市区信息中心到市信息中心的主干线路的扩容和学校网络带宽的升级工作。
处理网络故障,保障网络畅通。上半年处理县区主干线路故障2起,学校线路故障20起,确保了网络的畅通。
三、“空间人人通”和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实现新突破
(一)“空间人人通”成绩显著。4月15日,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承办的《山东省智慧课堂教学实践共同体智慧课堂学科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来自四川双流中学、沈阳第五十六中学、龙口一中、聊城莘县二中、临沂三中、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政治和历史学科的7位老师,以“同课异构”的方式提供了观摩展示课。来自省内外的十多所学校的一百二十多名专家和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5月,教育部2018年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成果展示交流暨工作部署会在成都召开。我市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济宁职业技术学院3所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2018年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全省优秀学校14个)。
10月8日,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基地学校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邹城第二实验小学被选中,全省三所学校。
10月24日,教育部考察组成员、中央电教馆培训中心副主任马小强、浙江省东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皖东、中央电教馆培训中心项目主管佟梦、山东省电教馆馆长王书勤、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科长王勇等对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进行了实地考察。为学校下一步成为“网络学习空间专项培训基地”指明了方向。
9月24日,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市共上报9名校长,19名骨干教师。
9月20日,下发《关于“乐教乐学人人通”平台新生及新入职教师信息提交注册的通知》。
2019年以来,乐教乐学人人通平台全市发布通告264条,调查问卷926个,错题8598道,才艺秀512291个,活动数量8508,作品数374158,使用最多的作业通知板块共计发布240763次,收到作业人次达到8802219,我市在班级空间总排行榜全国第二。
(二)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成果突出。 一是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2019年我市共上报作品24件,其中获省一等奖7件,二等奖4件,三等奖6件。获国家级奖6件,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我市兖州区新兖镇金府小学孙星辰老师获国家级一等奖,并参加“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现场上课。
二是教育信息化大奖赛活动。1、组织我市教育信息化大奖赛活动,共652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92件,二等奖260件,三等奖200件。共上报省作品181件,获省一等奖41件、二等奖65件、三等奖27件。我市任城区长沟中心小学的小学数学课件《对称》和任城区南张中学的初中生物课件《人体对外界环境的感知~眼睛》,被省电教馆报送央馆,参加国家级比赛。2、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公布推荐参加2019年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展示与培训活动名单的通知》,我市共71节课例和微课上报,组织我市参赛教师参加现场展示与培训。3、评选推荐上报我市参赛论文,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赋能教育教学”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融合创新与发展—聚焦教育信息化2.0”教育信息化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六月份组织2019年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典型示范案例征集活动,共推出1项区域案例,1项学校案例,6项个人案例报省,全部被省电教馆公布为省级信息化典型示范案例。
(三)“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前后历时尽两个月。前期组织制定了详尽的技术方案,对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并反复论证、严格测试,完成了服务器安装与调试工作。解决了教师上传作品时出现的众多问题,5月份,配合师训科完成2019年济宁市优课评比活动,将评选出的3951节市级优课通过市级平台上传到省级平台。7月份,配合仪器站完成了济宁市2019年中小学创新实验优质课评选活动。
四、电脑作品制作和创客教育稳步推进
(一)我市第四届中小学创客节在金乡一中成功举行。济宁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刘运泰、金乡县政府副县长李文贞、金乡县教体局局长李英渠等出席开幕式,并观看了比赛,参观了展厅。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电教站长,市直学校校长、信息中心主任,参加创客节、展示活动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等2000多人参加了开幕式。
本次创客活动聘请了41位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敬业爱岗的创客专家担任裁判,抽调了50名责任心强、朝气蓬勃的学生骨干担任志愿者。共有来自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467支代表队、近1000名小选手参加了激烈的角逐。全市共有356个作品类项目和65个竞赛类项目参赛,经专家认真评选,有106个作品类项目和24个竞赛类项目获一等奖、119个作品类项目和21个竞赛类项目获二等奖、74个作品类项目和7个竞赛类项目获三等奖,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等9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济宁市实验初中等41个学校获优秀组织学校。
(二)2019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评选活动圆满完成。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创客大赛的通知》的通知中的评审标准和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经过校、县层层筛选,认真评审,共有453件作品获奖,一等奖129件、二等奖147件、三等奖104件。选出126个作品参加山东省创客大赛作品类赛项。
(三)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上水平。成功举办济宁市中小学第十届电脑机器人竞赛。5月25日,我市第十届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在济宁一中举行。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广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任传新,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刘运泰,济宁一中校长李岩,市电教馆副馆长孔德法等出席开幕式并观看了比赛。本次活动共抽调了具有国家和省级机器人竞赛裁判工作经验的34名裁判、30名工作人员及30余名志愿者为大会提供服务。共有来自14个县市区和4所市直学校的228支代表队参加角逐。本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有机器人足球、机器人篮球IER“九宫智运”竞赛、“太空之旅”工程挑战赛、“一带一路”超级轨迹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BotBall“城市救援”竞赛、WER能力挑战赛——“人工智能”竞赛、WER能力普及赛——“人工智能”竞赛等9个大项20个小项。竞赛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竞赛的形式,现场评判,现场公布结果,75支参赛队获得一等奖,94支参赛队获得二等奖,53支参赛队获得三等奖。并选派97支代表队参加了所有竞赛项目,省赛结果还没有公布。
(四)创新实践活动再创佳绩。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决赛于7月22日至25日在淄博举行。转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NOC)决赛的通知》,加大了济宁地方组委会的工作力度,扩大参与范围,推动活动向深层次发展。组织指导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NOC)决赛网上查询及报名工作,全市共有50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类决赛。在比赛中再获佳绩,我市共有12支代表队获得全国奖一等奖,28支代表队获得全国奖二等奖,10支代表队获得全国奖三等奖,位居“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地方组委会前列。
五、信息技术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课题研究取得新进展。完成70项2017年度创客教育专项微课题结题鉴定工作。2019年度微课题审核备案379项,实行“一次性办好”办法,采取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组成14人评审组织,已完成申报书设计和实施方案阶段计划两轮评审,学期末进行中期评估,明年6月开始结题程序,暑假期间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二)教育干部信息化能力得到提升。暑假期间,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下发的《转发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人工智能支持教育创新研讨与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馆函【2019】16号)组织参加“2019年人工智能支持教育创新研讨与培训活动”培训骨干教师79人。委托东北师范大学培训107名教育首席信息官(CIO)及中小学中小学校长138人。按照中央和省电教馆要求,申报名师教研共同体14个,位居全省前列。下发了《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中小学“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济教字〔2019〕46号),申报“网络名师工作室”30个。下发了《关于做好济宁市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济教函〔2019〕21号),成立了智慧校园、资源融合、教育创客、教育大数据、人工智能教育、网络技术安全等6个153人的专门指导委员会。
六、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又上新水平
开展听课调研,推进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鼓励中小学学校使用人人通平台,开展家校沟通、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深度应用,鼓励学校使用移动终端开展课堂教学。为继续推动千人听课的深度落实,制订千人听课计划实施细则。11月21日-22日,对全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千人听课”活动进行督查,并评选出济宁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优秀组织单位。
七、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圆满完成。顺利组织了2019年中考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全市共81263人参考,设14个考区,115个考点,1982个场次。为进一步推进考试公开公平,今年信息技术考试对考试流程进一步优化,实行考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确保考试公开公平。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前对考试系统进行严格测试。4月份组织了两轮模拟考试,及时梳理模拟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考试经验。对考试涉及到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细致、周密部署和实施。考前召开了全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议,考试期间电教馆派人到各县区进行了巡考,考试取得圆满成功。10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内容的补充说明》以指导下一步初中信息技术教学、考试工作。
2020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1、人人通工作。加大对我市人人通工作的调研,继续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深入开展。
2、电教资源征订及应用工作.加大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的应用,加大对入校软件的培训。
3、组织我市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的现场比赛和观摩.通过组织教师参加比赛和现场观摩,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开阔视野。
4、组织我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培训班,聘请专家来进行专题讲座
5、组织人人通应用培训班,聘请专家来进行专题讲座。
6、维护教育网正常运行
7、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建立教育网云防护体系。
8、组织2020年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9、加强课题管理,遴选推广课题成果,发挥微课题研究效益,推进技术应用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10、加快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11、做好教育首席信息官(CIO)培训工作,提高教育信息化领导力、执行力。
12、组织全市创客骨干教师考察培训。
13、举办全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和第五届创客嘉年华活动。
14、组织全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活动,并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到省电教馆。
15、组织去学校听创客公开课活动。
16、继续组织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紧跟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步伐,展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成果。
17、协助信息技术考试工作
18、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教育信息。抓好济宁教育网、“济宁微教育”信息采集、发布及后台管理等。
5.1基本信息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8004939517948 |
名称 |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
类型 | 全额事业(正科级) |
住所 | 济宁市红星中路5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华亮 |
注册资本 | 976万元 |
成立日期 | 1984年 |
营业期限 | |
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