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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0-03-31 17:0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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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1、名称: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住所: 济宁市红星中路5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 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 建设;负责市级电 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小学电教教材建设与管理; 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全市电化教育实验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全市电化教育优 质课、课件、论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电视宣传工作等。 

4、法定代表人:李华亮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976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二、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红星中路(街)1-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 建设;负责市级电 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小学电教教材建设与管理; 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全市电化教育实验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全市电化教育优 质课、课件、论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 作;负责全市教育电视宣传工作等。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章):   举办部门(章):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一年来,济宁教育信息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兢兢业业,廉洁勤政,不断夯实基础设施,促进融合创新,着力资源共享,推进教育公平,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任务目标。现将2019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营造了党群心连心、和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了暑期学习周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全体职工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足了干劲,振奋了精神。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齐鲁工惠”等App,进行时政理论学习。踊跃参加业务学习,做到及时充电,及时加油,及时补钙,开阔视野,增加贮备,提升了班子成员驾驭全局、处理复杂事务等的能力。(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在局党组第二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制订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征求了14个县市区教育局的意见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出4名优秀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三)党的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一是完善机构设置,配齐支部成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完善充实了支部人员,配齐了党务干部,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争创党员先锋,树立正能量。采取措施,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激发党员的自主创新活动,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完善了经常性提醒机制,经常运用反面典型,应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引导大家做合格党员,当合格公民。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创新。完善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谈心制度等,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机制,打造了坚强的战斗堡垒、思想堡垒。

二、工作实绩

(一)信息安全和网络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信息安全平稳有序。采取有效措施,成功应对了境外反共组织对济宁教育网的攻击,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会议,开展了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圆满完成了“两会”、青岛峰会、国庆70周年等网络安保任务,顺利通过了省“2019护网行动”攻防演练测试和网络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二是网络基础设施提质增速。积极协调移动、广电等网络运营商,出口扩充到21G,主干网明显提速,300所学校实现了千兆到校,打通了最后“1公里”。强化人员值班,全力做好各类教育考试的网络技术支撑。三是破除访问瓶颈,保障网络时时畅通。顺利搬迁了信息中心机房,极大改善了机房的物理环境,节省了人力财力。对IPv6应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做好部署前期准备。济宁教育网以全市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评为济宁市优秀政务门户网站。

(二)智慧教育和融媒体宣传实现新目标。围绕“三全两高一大”工作目标,借助济宁智慧城市建设,拉开了全市智慧教育建设的大幕。一是出台了《济宁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开启了济宁孔孟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对各大业务系统整合进行调研,实现了教育网功能系统的全部上云。二是圆满完成了智慧校园建设“321”工程。“智慧校园”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济宁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办法(试行)》,有58所学校进行了“智慧校园”试点建设,创建了36个“智慧校园”、180个智慧课堂。三是有力宣传了济宁教育。深挖宣传潜力,严格实行了新闻发布审批制,建立了稿件通报制,提升了教育宣传质量。对教育网进行了全新改版,增添了视频展播等功能,“济宁微教育”关注人数持续攀升。发布各类信息980多条、图片1000余幅,编发了137“济宁微教育”、497条图文信息。

(三)教育信息化深度融合有了新突破。一是“千人听课”活动成效明显。组织发动1000多名电教教研人员、校长等参加了听课、评课,提高了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出了102节“济宁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公开课、13个“济宁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优秀组织单位”,形成了“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二是“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深入应用。发挥“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在课堂教学、管理、教研中的作用,全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工作,28名校长教师参加了全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做好“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新生及新入职教师信息提交注册,班级空间总排行榜全国第二。我市有3所学校被教育部评为“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全省仅14个)。1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培训基地(山东省唯一)。三是信息化交流深入广泛。组织开展了教育信息化大奖赛、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信息化典型示范案例征集、信息技术赋能教育教学征文等活动。在“第11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上有6件作品获奖,济宁学院附高承办了“山东省智慧课堂教学实践共同体学科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四是推进“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制定了详尽的技术方案,对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完成了市优课评比,并将评选出的3951节优课上传到省级平台。五是科学调整信息技术考试内容。顺利完成了6万多人的信息技术考试工作。

(四)创客创新教育呈现新靓点。一是创客教育结硕果。开展了中小学“创客空间示范校”创建,研究出台了《济宁市中小学创客空间建设示范校评选办法》,有104所学校创建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小学创客节,467支代表队、近1000名小选手参加了激烈角逐,有106个作品类项目、24个竞赛类项目获得了一等奖。金乡、邹城、兖州等建立了创客教育基地。二是机器人竞赛和电脑制作上水平。举办了第十届电脑机器人竞赛,228支代表队参加了角逐,有453件中小学电脑作品获奖,75支参赛队的129件作品获得了一等奖。三是创新实践活动创佳绩。组织50个代表队参加了第17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部获奖,其中,12个代表队获全国一等奖、28支代表队获全国奖二等奖,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参加NOC比赛,获全国优秀组织奖。这些活动,深受师生、家长的欢迎与喜爱,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五)信息技术队伍建设得到新锤炼。一是开展“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出台了《济宁市中小学“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建成了33个“网络名师工作室”。成立了141人的6个智慧校园、资源融合、教育创客、教育大数据、人工智能教育等专门指导委员会,聘请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玉顺等10个知名专家为济宁市教育信息化特聘专家。上报了14个名师教研共同体,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课题研究取得新进展。实行“一次性办好”法,采取电子档案动态管理,审核备案379项;完成70项创客教育专项微课题结题鉴定。承办了教育部“十三五”规划信息技术课题中级验收和指导会议,来自济宁、临沂等6个市的120多名老师参加了活动。共结题112个,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教师信息化素养得到提升。委托东北师范大学培训了109名教育首席信息官,组织217名骨干教师参加了全国各级信息化培训活动等。四是苏鲁豫皖电教年会圆满成功。成功主办了规格高、规模大、形式新、效果好的苏鲁豫皖电教研究会第30届年会暨第二届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论坛,来自苏鲁豫皖19个地级市的教育局分管局长、电教馆长、校长近800人参加了年会。

(六)教育信息化扶贫取得新成绩。一是完成了多媒体设备配备。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摸清了底数,涉及到7个县、150个贫困村学校、44397名学生。配备了多媒体203套、计算机1000台。二是注重了扶贫点教师培训和督查。下发了培训通知,期期举办开班典礼,聘请了7位知名专家授课,举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了683名教师。在县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7个信息化扶贫县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推进“网络同步课堂”建设。召开了省定扶贫村小学“共享课堂”启动仪式暨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会议,率先在全省开启了“5G+共享课堂”应用,建成了16个“共享课堂”,让微山湖区、滩区、山区的孩子享受与城里孩子一样的优质资源。四是进行了“共享课堂”探索。深入扶贫县汶上、嘉祥的12个学校,督查了“共享课堂”建设现场,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第一手数据材料。

三、党风廉政建设

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廉政风险点,坚决反对“四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不碰高压线、不踩红线。紧盯“四风”和廉政风险点,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所有重大事项要提前给派驻局纪检组汇报。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尊重民意,重要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按法定程序集体讨论,认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步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当好班长,做党员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组织观看了廉政画展,使全体党员职工党性修养得到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9人,具体名单如下:


李存军  孔德法  李少杰  丁万乾    刘 玮

郭利华  胡连德  焦 群  李春霞  吴 鹏

刘雨佳   卢庆燕  曲光浩  隋海荣  赵 阳

魏新伟  王 文  徐  曼  杨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