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 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60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指导意见;承担教材和教辅的选用推荐工作;承担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推广、交流工作;具体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四、法定代表人:吴昭洪
五、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六、开办资金:449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60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开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教育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开展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指导意见。
(二)承担教材和教辅的选用推荐工作。
(三)承担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推广、交流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4年3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章): 举办部门(章):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保管好印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所组织的高三质量检测和中考活动,所有经费出入都符合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标准。单位一直秉承服务的原则健康开展活动。
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一)强化教研工作的支撑作用
1、积极应对,切实做好在线课堂教学指导和服务。一是靠前服务,强化制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网上调研,编制了《济宁市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制定《关于做好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生学习指导的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市县两级网络教研实施办法》《关于初中毕业年级复学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措施。二是立足质量,加强教研引领。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建立线上集体备课、巡课督查、自学检测、资源征集筛选制度,加强对课程内容安排、线上教学时间、课间休息时间、课后作业量、教学方式及效果等的检查指导;及时安排高三线上模拟考试,详细安排模拟考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各环节,积极发挥考试对上一阶段高中教学的反馈作用和下一阶段高三二轮复习的导向作用。三是问题导向,对接教学需求。对全市线上教学情况进行了两次集中调度和网上调研,召开学科视频研讨会、线上教学指导会、骨干教师座谈会,及时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上教研指导到位、线上教学目标到位。四是加强指导,确保教学实效。各学段各学科通过建立学科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形式开展网络教研,指导各县区、各学校进一步规范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及时与县市区教研员和学科骨干教师进行沟通。
2、夯实常规,持续开展各学段教育教学督查视导。下半年,采用听取汇报、实证查验、现场反馈等形式,开展了全市初中、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常规专项督查,依据督查记录,立足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梳理出优点及存在的不足,各督查小组分头形成书面督查意见,填写课堂教学、备课、反思和作业评价表,按学科(小组)形成一校一督查报告,及时向学校整体反馈;累计听课评课700多节次,召开师生座谈会200余场,各学科参与教师4000余人。11月,从全市抽调30余名业务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县区教研员、省市级骨干教师、部分高中学校业务校长,与市教科院高中教研员一起,对全市各县市区和3所市直高中学校进行集中教学视导,听课860多节,召开教师座谈会300多场;视导结束后,召开视导反馈暨高考备考培训会议,对视导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反馈。
3、加强管理,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引领带动作用。5月,召开全市教研工作会议召开,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线上教学和网上教研指导工作经验,交流各县市区教研工作成果,并就全市教研工作高质量开展征求意见建议。9月,召开济宁市第四批初中教育教学重点联系校工作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进会议,推广先进的教改经验和项目,分析了全市2020年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基本情况,10所学校分享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和典型做法。11月初,召开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表彰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学校,对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代表进行颁奖,全面分析近3年的中高考情况,明晰了我市及各县市区在高考、中考坐标系中的位置和动态变化,指出了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11月下旬,召开全市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表彰了45所先进学校和299名先进个人。
4、精准调研,提升服务教育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就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努力为教育决策服务。一是围绕市教育局组织的“三大活动”,市教科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抽调13位同志到县区和学校调研,撰写了专门调研报告。二是积极参与做好市教育局安排的调研汇报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室的约稿通知,为市教育局撰写《优秀传统文化“走形式”及建议》汇报提供详实的政策咨询。三是落实教育部和省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要求,市教科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解读,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以市教育局的名义制定了《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落实教育部和省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要求,参与起草济宁方案草案,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济宁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二)增强教师业务培训的针对性
1、立足实践,开展新教材和思政骨干教师培训。4月,组织高考备考网络研讨活动,各学科借助“钉钉”群直播平台,通过录课播放、直播分享、专题讲座等形式,围绕线上线下教学衔接、高考延迟应对策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结合调研情况对复学后的复习计划和教学策略提出了意见建议,提高了高三年级复学后复习备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0月,组织高中学段13个学科的新教材培训活动,通过课例展示、专家报告、经验交流等形式,指导教师研究新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新教材,灵活驾驭育人素材,为全面提升高中各学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科核心素养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12月,举办全市小学、初中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提高了道德与法治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教学水平。3月份和8月份,组织全市中职学校校长、教研员、公共基础课教师200余人,参加教育部举办的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在线培训。
2、以评促培,提高教师教学技能丰富课程资源。今年以来,开展了系列评选活动。各学科集中开展优质课评选,各学段各学科共评出优质课一二三等奖918节,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每个学科都组织了100—200名教师代表现场观摩,为教师专业素质提升搭建了平台;经过层层推荐、组织评审,评选出90余项优秀教学案例、60余项精品课程资源和30项典型教改项目,提升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与教学反思能力,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促进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在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和班主任能力大赛中,我市有多名教师获奖,其中1名教师获最美中职班主任提名奖,提升了我市中职教师的教学和班级管理水平。
3、适应形势,推动教研工作“导研训”一体化。9至10月,相继组织高中学段9个文化学科的教学研讨活动。一是切实发挥公开课的示范作用,二是总结交流经验,三是精准把握高考命题趋势及特点。9月,组织高中部全体教研员和县市区高中学校校长到河南省南阳一中、太康一中、扶沟中学等高中学校进行考察,学习先进备考经验,考察后督促抓落实、抓实施,既有针对性又保证效果,把教学改革落到了实处。制定方案,遴选机构,对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学科特殊禀赋潜力的学生和能够独立进行辅导的“强基”优秀教练,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列化强基培训,竭力提升我市优秀生人数。
4、交流辐射,加强精准帮扶促进区域融通共进。8月,从全市高中文化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中精选20余人组成专家团队,前往万州区开展为期1周的“高中教师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课例观摩、现场报告、“师训宝”APP研讨等方式,围绕教学中的疑点难点、高考复习的方法策略等问题展开细致研讨,分科座谈、开班仪式、课例展示、主题报告、交流研讨、效果反馈等多个环节严密衔接,扎实高效,整个培训工作成效显著、反响良好,为进一步深化两地教育交流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提升教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内涵
1、提高省级课题立项数量和结题质量。2020年我市先后有23项、17项课题立项为2020年度山东省“疫情与教育”专项规划课题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1项课题立项为2020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推荐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24项;23项“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3项规划课题和17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通过省级结题验收。立项比率、立项数量和研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2、注重课题研究的过程性培育。先后举行了2020年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开题论证、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培训暨“儿童性格涵养教学法”课题实验中期研讨活动,组织专家进行了点评分析,为课题和项目的规范性实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精准了路线。
内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党建理论学习。通过集体学、分组学、个人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水平,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做好在线理论学习、在线答题竞赛和各类线上培训学习活动,单位参学率和日均分位居市直教育系统前列。
(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科院领导班子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微党课、专题党课7次,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次,与党员谈心谈话40余人次;相继开展了“我来讲党课”、“提升执行力、青年争先锋”初心讲堂、重温入党誓词、“时代新人说”演讲比赛、观看《战“疫”一线党旗红》等公益专题片等系列党建活动,在活动中增强党性修养。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等一系列指示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整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立“济宁市教科院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济宁市教科院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邀请市纪委驻教育纪检组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做廉政报告,对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到兖州牛运震纪念馆、曲阜师范大学教师博物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和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社会上取得巨大收益
一、提供公益服务情况
扩大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影响。自“传统文化教育深度推进”被省教育厅立项为2020年度“市教育局长突破项目”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调度会、咨询会,落实进展情况,并在全市改革创新成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作为市教育局唯一的典型案例参与市委改革办举行的优秀改革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目前评选结果还没出来。《半月谈• 文化大观》以《复兴传统,如何走出重重困境?—传统文化教育的“济宁突围”》为题,对我市传统文化教育取得的区域性经验和突破性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人教社、中国教育报刊社、山东教育电视台先后对我市的传统文化教育进行调研、报道和视频录制推介。市文明委、创城办、文化传承办等多个部门先后向我们索要有关传统文化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宣传介绍,也引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提出意见建议,我们组织专人及时进行了回复。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积极作为,增强服务教育质量提升的能动性。一年来,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和专业支撑作为,确保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不。就普通高考来讲,今年我市本科上线24437人,清华、北大录取20人,本科实际录取18420人,都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就中考来讲,在实现零失误、零投诉、阳光中考的基础上,全市各重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比去年平均提高7分以上,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也略有提升;就职教春考来讲,全市职业中专学生实考1095人,本科上线193人,录取140人。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满意度增加,对教育教学质量、多样化育人水平反映良好。
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带动作用。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共评出市级教学成果285项,其中教学类特等奖21项、一等奖88项、二等奖85项;管理类特等奖6项、一等奖32项、二等奖24项;教科研类一等奖4项、二等奖25项;评出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优秀项目25项,并行文进行了通报表扬,加大对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
根据年度检验材料审验情况,我们又进行了自查整改,补充了业务活动内容。我单位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无业务职能未履行,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涉及法律诉讼,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48人,具体名单如下:
陈 伟 吴昭洪 杜维新 关明春 祝成彦
高海英 寇长娥 许凤英 陈玉莹 张 利
孔淑跃 李敬华 崔维伸 钟一鸣 杨振利
张双峰 崔衍东 王瑞祥 秦修东 张西玖
宋贵波 周鲁飞 曹国莹 董玉峰 焦广敬
翟新和 张 莉 东野长熙 盛正民 张学志
姚玉振 张 磊 张型军 蒋 航 李宏伟
张 真 曹东平 李 涛 黄 巍 刘 军
刘玉梅 刘绪菊 张 立 郑振兴 李华亮
朱月豹 林腾飞 李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