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室主页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2-02-11 1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一、   名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   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60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定代表人:吴昭洪

五、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六、开办资金:46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二二年二月十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60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施课程教学管理,强化教育教学指导,服务学校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

(二)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

(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五)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

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学管理研究部、高中教学研究部、初中教学研究部、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等8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院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教学管理研究部。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评价评优、教科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

(三)高中教学研究部。承担高中学段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初中教学研究部。承担初中学段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五)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小学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等公共学科的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职业与成人教育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八)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广、交流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与第十五条决策机构一致)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2021年5月20 日               2021年5月25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保管好印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所组织的高三质量检测和中考活动,所有经费出入都符合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标准。单位一直秉承服务的原则健康开展活动。

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教研工作成效显著

教研指导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注重问题导向,对接教学需求,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线上教学的教研引领,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形成符合实际的线上教学与教研机制;二是注重网络教研,确保指导实效。进一步打造“互联网+”生态教研平台。各学段各学科利用微信、腾讯视频等软件开展网络教研,加强与县市区教研员和学科骨干教师沟通与指导;三是注重把脉问诊,服务质量提升。在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提出“1261”工作思路,坚持监测结果运用与教研指导有机结合,研发制定了一系列评价工具,形成了“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依据,以整改为重心,以提升为目标”的监测结果应用机制,让大数据服务于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8月,王宏伟副市长代表我市在全省督导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重点介绍了我市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成果。

教学视导工作扎实深入。继续坚持高中全面视导、初中小学重点视导、职业学校定期视导的原则,在4月和10月开展了两轮教学常规视导。高中部围绕新高考改革主题,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听课评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查找学校管理和教学问题,并现场反馈;两轮视导共听课近1500节,召开座谈会400多场;10月份在全市高中教学工作会议暨视导总结交流会议上,进一步系统总结分析,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改进建议。初中部和小学部重点对全市第五批60余所重点联系校进行了教学视导,累计听课2000多节次,评课活动400余场,参与教师近20000人;职教部集合精干力量,针对强化专业建设、备赛技能大赛、加强教学管理等内容,对全市所有中职学校进行了集中视导,有力推动了我市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依据高考变化精准指导备考。3月和9月高中部先后组织两轮高中教学研讨会,深入研究高考改革方向,认真分析高考试题,研判新学年高考命题趋势及特点,提出针对性复习备考策略。此外,多次召开全市高中重点联系校校长会议,就提高复习备考质量、优生培养质量等问题听取专家讲座、深入研讨。2021年高考本科录取突破2万人大关,就是我院贯彻落实高局长“以教学质量论英雄”的导向,抓好抓实常规教学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效。10月份在嘉祥一中筹备召开了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围绕高局长强调的高中教育“立”“变”“建”三个要点,在下一步教研工作中抓统筹、抓落实。11月份在济宁一中举办省招生考试命题调研活动,我市骨干教师得到了向高考命题专家“零距离”、面对面讨教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指导复习备考水平。

服务决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方面根据市教育局安排,积极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调研汇报工作,如针对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意见的通知,组织县区教育局业务局长、重点中小学校长参加的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研读文件,多方征求意见,提出十数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还撰写了政府年度调研课题《济宁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段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通育人课程体系的调研报告》等;另一方面积极调配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三大活动”,借机对“双减”“高考选科”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围绕提升群满意度,撰写形成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

二、围绕立德树人,课程教学改革持续深化

专业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教研人员培训方面:4月中旬组织高中教育交流考察团,到青岛二中等名校学习先进教学管理经验。4月下旬组织中小学教研员、重点联系校校长和骨干教师100余人到潍坊金马公学等名校对标学习,深入校园、课堂,全程参与当地各种业务活动;7至8月份选派骨干教研员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教研大讲堂暨基于大数据精准教研活动”等网络培训活动。教师培训方面:充分重视思政课程建设,组建了30个思政教师“名室工作室”,分期开展了中小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任课教师全员培训,培育了一批思政课程改革创新典型案例;10月份高中学段9个学科在济宁教育学院成功组织新教材培训活动,通过课例展示、专家报告、经验交流等形式,指导高中教师研究课标、把握教材,践行课改理念,提升业务水平;各县市区教研员,高一、高二年级的任课教师2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教改典型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区域带动方面:9月份经过县级推荐、市级审核,推选出济宁市第五批教育教学重点联系校88所,这些学校既是市局重点打造的教学改革“名校”,也必将成为传播优质教育资源的典型示范校,发挥对区域的辐射引领作用。课程方面:3月份评选推出近2020年度近200项兼具时代特色和推广价值的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案例,11月份评选推出85项优秀教学模式,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我市优质课程资源库。课题方面:在省“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中,我市推选的课题有70余项顺利获得立项,我市20多项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陆续顺利结题,“课题引领、项目带动”成为我市打造名师队伍、创建科研品牌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教师竞赛方面:本年度,各学段全学科分别组织开展了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按照“人人大练基本功,层层进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要求,设置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模拟讲课、现场答辩4个展现教师基本教学素质的比赛环节,由校级、县级到市级,层层评选、逐级推荐,在全市掀起了教师大练基本功的热潮,全市共有近900人被评为教学基本功比赛一二等奖,推动了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尤其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质量安全并重,助力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全力打造“阳光中考”“安全中考”。严格遴选中考命题人员,加强命题技术培训,提升命题人员业务水平,辅以严密的保密机制和纪律要求,确保中考命题“万无一失”;7月份组织中考阅卷,今年首次实施试卷双评机制,增调教师450名,实现中考组织零失误、阅卷零误差、群众零投诉,获得了社会一致好评。


内部管理情况

一、党史学习教育稳步推进。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立足工作实际,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系列活动,领导班子多次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讲党史,使全院上下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斗志。

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到邹城尼山红色教育基地、市档案馆学习,集体观看《党课开讲啦》等系列专题片,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发力整顿纪律作风,以科室为单位逐一对照文件要求查摆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强化宏观调控,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廉政谈话,效能得到提升。

三、党建工作成果丰硕。一年来,单位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攻坚克难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评为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和“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教育局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等。在“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朗诵比赛荣获一等奖;在市直教育系统“庆七一”合唱比赛获二等奖;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局主办的全省中小学“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学习展示活动中,市教科院作为我市具体承办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济宁市经典诵读比赛暨山东省“国学小名士”选拔赛中,被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青团济宁市委、市妇联授予“优秀组织奖”。

我们在做好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的同时,历时7年、数易其稿,客观全面记录60年来全市教科研工作发展历程、重大事件、突出业绩、典型人物事迹的《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志(1959—2019)》2021年9月编印成册,并在教育系统内部交流,成为教科院建院以来的文化盛事。过去的一年,单位机构改革、人事改革圆满完成。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我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进行了规定,标志我单位机构改革已经完成;新调入单位10人,进一步充实了教科研人员,壮大了教科研队伍;班子成员和中层部室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教研管理能力。新一轮全员聘任进展顺利,基本做到了应聘尽聘,激发了内部活力。

社会上取得巨大收益

一、提供公益服务情况

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成果不断涌现。本年度在打造了传统文化精品课堂,推进全市80余年省市级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和市级5个传统文化教育专题工作坊建设的基础上,组建了首批386人的传统文化教育家长资源库、评选出首批近60所传统文化技艺传承示范学校。省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成效明显,汇编成册了《优秀传统文化“课堂+基地”课堂教学案例集》《优秀传统文化“课堂+基地”研学指导手册》,出版了专著《扎根课堂和基地的传统文化育人实践探索》,编辑出版了《“十德”树人》中小学德育读本并在全市中小学发放使用,组织开展了人教社传统文化140项子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等。本年度我市被省教育厅列为传统文化品牌创建实验区, “儒学圣源·明礼生活”获评为优秀研学旅行课程。《山东济宁探索优秀传统文化“课堂+基地”育人模式——将传统文化学习“搬”到基地》中国教育报刊发予以报道。

家校共育得到重视和加强。以市教育局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家校合作共育的实施意见》,5月份举办了以“家校合作,协同育人”为主题的济宁市家庭教育研讨活动、9月份举办了家庭教育现场会,市教育局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助力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安排,11月中旬我院承办了6场家庭教育系列讲座活动,收看人数达300多万人次。

心理健康和劳动教育逐步推开。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调研,共有近4000人参与调研问卷;积极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提供初步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以市教育局名义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为下步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200余人参加的劳动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教育帮扶促进区域融通共进。3月和10月份小学部和初中部先后在任城区、金乡县举行了“课堂教学深度学习推进周”活动,教研员精选“名师好课”,以送课下乡的方式集中推广我市教学成功经验,搭建起城乡教师交流业务共同成长的优质平台,吸引了近万名教师参会;10月份经过近半年筹备,制定下发了《济宁市“百强乡镇中学”“百强乡镇小学”创建方案》,按照要求,经过学校申报、乡镇教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的过程,确定了275所乡镇中小学校为济宁市“双百工程”培育学校,并在邹城市郭里中学召开启动会议;本学期末,对首批申报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为助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教育振兴工作, 7月份市教科院与重庆市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签署了“十四五”教育协作协议,以促进两地教育资源共享,两地教育水平全面提升。

着力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市教科院深入领悟中央减负提质精神,让“双减”政策落到实处,以市教育局名义起草了《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强课提质、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指导性文件;通过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加强作业教研、强化视导督查等方式规范作业布置,提升作业质量;通过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创建高效课堂,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努力做到教师应教尽教,促进学生学足学好,助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生培养赢得“质”“量”双突破。建立了中小学家校共育委员会,通过加强家校协同,形成育人合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在优生培养上,市教科院一方面开发和完善人生规划、选科指导等校本课程,给孩子正确的指导,一方面制定专案,遴选机构,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对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禀赋潜力的学生,和能够独立进行辅导的“强基”优秀教练,进行系列化强基培训;职业教育方面,通过备赛实训,持续加大设备投入,加大技能大赛奖惩力度等,实现了春季高考和技能大赛成绩的重大突破。今年,我市春季高考本科上线与录取人数均超过千人大关,嘉祥职业中专物联网项目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


根据年度检验材料审验情况,我们又进行了自查整改,补充了业务活动内容。我单位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无业务职能未履行,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涉及法律诉讼,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49人,具体名单如下:

陈   伟     吴昭洪     祝成彦     张西玖    翟新和       

刘  军    关明春      焦广敬     寇长娥     许凤英          

陈玉莹    孔淑跃    李敬华     杨振利    崔维伸        

钟一鸣     盛正民    张双峰    刘雨佳    李宏伟 

张  利     周鲁飞    崔衍东     秦修东    曹国莹

宋贵波    王瑞祥    董玉峰       张   莉   东野长熙 

蒋  航    张  真    李  涛    樊兆德    曹延雪

郑振兴    黄   巍     马  龙    李秀格     吴  鹏    赵  阳    张   磊      张型军    张学志      高海英

刘绪菊     林腾飞     朱月豹    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