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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22 20:0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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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1、名称: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住所: 济宁市红星中路5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法定代表人:李存军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976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二、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红星中路(街)1-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章):   举办部门(章):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2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全馆同志扎实工作,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深度融合”,全力推进“互联网+教育”,着力资源共享,推进教育公平,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任务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系列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养、工作作风得到新提升。加强党组织建设,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管“三重一大”事项,落实“一岗双责”,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1.保障了教育网的安全运行。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网络安全方面的通知,对教育网进行24小时监控维护,保障了全市教育网络和各应用系统的安全,为各项考试视频监控数据传输、校园安全、广大师生网络教学应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配合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圆满完成了重要时期网络安保任务。组织参加的全市网络安全攻防大赛,教育系统获得团体优秀奖。

2.济宁教育网IPV6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局将该项工作纳入济宁教育新高地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济宁教育网升级改造的通知》。济宁教育网IPV6建设部署应用是一项创新工作,在全省基础教育属首次在全区域开展。《济宁市教育城域网IPV6规模部署实践探索》被评为2022年度山东省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典型案例。

3.全力推进智慧教育。继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智慧校园”已覆盖80%以上学校,超额完成70%目标。开展了全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济宁市“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专家对全市上报的智慧教育示范区(校)进行遴选,确定了邹城、汶上两个“智慧教育”示范区,32个“智慧教育”示范校,以引领全市智慧教育发展。积极推荐邹城、汶上申报全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评选,邹城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汶上被确立为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培育单位,这项工作名列全省第四。

4.积极开展“三个课堂”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下发了《关于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应用的通知》,召开了“三个课堂”建设推进会,实现了邹城、汶上两个县区“三个课堂”区域性全覆盖,汇集优质教育资源1100多节,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了乡镇振兴。

5.推进济宁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工作。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济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我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工作,经过调试和数据采集,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行。2022年全市优质课评选活动、课件评选活动、创客教育作品评选和展示活动、课题申报和结题活动、证件下载打印查询等全部实现在网络平台进行。实现了活动高效快捷,广大师生零跑腿。济宁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方案已申报市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案例。

三、开展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促进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1.积极组织指导教师参加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我市有134名教师上报作品,有26件作品参加全国第二十界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学术活动,获得全国一等奖2件、二等奖18件、三等奖6件的好成绩,电教馆获全国第二十届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学术活动中学组和小学组两项优秀组织奖。我市被省馆推荐的4件作品获中央电教馆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国家级奖,  嘉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张文清的微课获创新作品奖、济宁市实验初中赵华的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获典型作品奖、邹城市第四中学肖丽敏的课件获研讨作品奖、邹城市第一中学陈霞的课例获中小学课例专项(虚拟实验)特色课例奖。

2.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中国梦—行动有我”系列活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市上报省53件作品,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22件, 二等奖31件,列全省第一。报省德育视频课程作品13件、成语微电影作品7件。其中德育视频课程获得省一等奖3件(全省一等奖16件)、二等奖3件(全省二等奖24件)、三等奖5件(全省三等奖19件),位列全省第二,我市共有12件作品(10件德育视频课程、2件微电影)被省馆推荐参加全国的展评活动并全部获奖,其中济宁市霍家街小学的德育视频课程《运河情济宁味运河文化特色课程》和兖州区实验小学微视频《大禹治水》获创新作品奖,位列全省第一。

四、积极开展创客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想创新能力。

1.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推荐8个数字创作作品、5个程序设计作品和9个创客、机器人类作品(省馆分配名额)参加山东省评选,取得优异成绩。我市有8个作品代表山东省参加国赛(全省38个作品),排全省第一位,在国赛中有10件作品获奖,其中济宁市第一中学商金芝老师辅导的微视频和邹城市电厂小学石建星老师辅导的人工智能项目获得创新之星,为山东争了光,为济宁添了彩。

2.组织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我市老师和学生踊跃参加,选出77件作品参加省赛。其中16个队伍,5个项目被推荐参加国赛,获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我市被评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单位。

3.举办济宁市中小学创客节。由于疫情原因,创客节改为了网上举办,利用济宁市智慧教育云平台进行,有300多件优秀作品参加了网上展示活动,供全市师生借鉴学习。利用网络开展创客节活动,扩大了参与面,是一次新的尝试。

五、积极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试点

今年九月,我市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应用试点市。电教馆及时联合基础教育科、教师教育科、教科院制定了《济宁市中小学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及时引导学校快速激活平台,我市学校激活进度位列全省第三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我市积极上报23个智慧教育云平台案例。为加强宣传,在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平台进行宣传和优秀应用案例展示。目前推进工作进展顺利,确保2023年取得成效。

六、加强课信息技术题研究和教师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信息素养。

1.继续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5月23日至6月1日进行了入校现场指导活动,面对学校和老师进行指导。

2.开展了线上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对全市教师进行了“信息化教学基础”和“交互式课件备课技巧”两次线上培训,有68570教师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3.继续做好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加强课题成果应用和管理。采取“2+3”(即线上线下2结合+市县校3级联动)模式管理全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促进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七、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完成济宁市教育局网站、“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号和省教育厅“山东教育发布”APP的年度发布任务。“山东教育发布”APP的信息发布稿件报送量排名全省第四。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党政建设、政策公告、工作动态、教学教研、德育实践、典型事迹等信息。开设了“青少年E护航”、“教育资讯”“济宁教育这十年”专栏。目前总关注用户324940人,近30天的阅读量为20万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好网民·在济宁”、网络安全宣传创意大赛、“守护蔚蓝海洋”公益海报设计大赛,开展了“青春献礼党的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国家网络文明周、网络安全周的宣传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获山东省全国网络宣传周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济宁市2个)。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发布”被市委网信办评为全市“优秀正能量新媒体”。

八、做好教育舆情监测工作。

做好舆情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处置敏感问题。根据教育工作进展,及时调整舆情检索关键字。做到了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沟通协调处置。全年共监测到教育舆情信息12296条,重要敏感信息57条。发布教育舆情周报45期,发布重要敏感舆情提示单6个。为有效化解教育风险和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提供了帮助。

九、积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积极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化统计工作,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网络传输保障工作,教育系统视频会议保障工作,全市教育网站和APP安全管控治理工作,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4人,具体名单如下:

李存军  孔德法  李少杰  刘  玮  徐   曼

郭利华  胡连德  隋海荣 卢庆燕  焦  群 

李春霞   曲光浩  杨  可  丁万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