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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致全市师生家长“五一”假期安全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4-26 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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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师生、家长朋友们: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我市气温回升,春暖花开,学生们迎来春季学期第一个小长假,这段时间是学生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请广大教师、家长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监管,外出时提醒孩子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良好的家校安全教育氛围,守牢未成年人安全底线。

春季是甲流、乙流等传染病高发季节,近期新冠病毒感染也处于零星散发状态。“五一”假期,人员流动增多,家长朋友们应多关注卫生安全。

1.出门时尽量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积极锻炼身体,提高身体免疫力。

2.由于人群拥挤且未成年人不适合吃烧烤食物,“五一”期间不建议家长带孩子去打卡淄博烧烤。

3.春季昼夜温差大,家长要根据天气变化和孩子的身体状况适度增减衣服。

4.随着白天温度升高食物易腐坏变质,不要给孩子食用过夜食物。

5.在外出时应注意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部分病毒可能会残留在公共用品上,通过间接接触感染。

1.”五一“期间选择居家学习的毕业班同学,应适当放松身心,张弛有度。

2.独自居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随便跟陌生人走。

3.看电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一次不要超过15分钟,每天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

4.居住高处时,不往窗外抛物,不在窗台处探身、探头。

5.坚持规律的饮食习惯,一日三餐按时食用,不暴饮暴食,也不要节食;油炸类、膨化类食品要尽量少吃,均衡膳食,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

6.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合理规划网络生活,做到时间适度、内容健康、防止“网络成瘾”。

假期出行,请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交通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提前规划并熟悉路线。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未满18岁且未取得驾照者不能驾驶四轮机动车 。

2.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乘车系安全带,严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灯、不逆行,过马路要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远离大型车辆靠。

3.杜绝超速行驶、强超强会、分心驾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4.农村地区春播春种繁忙,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多且管理不规范,遇到时要缓慢行驶、及时避让。

5.高速公路行车,请注意保持安全车距,雨天路滑应降低车速,减少变道、超车等操作。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车辆,排队上下车。

五一是外出游玩的集中时段,在陪同孩子玩耍观赏美景时,切莫忘记绷紧安全这根弦。

1.及时关注目的地天气、交通、客流等安全信息,做到预约出行、错峰出行、文明旅游。

2.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登山等高风险项目。

3.不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库区、无人岛、海滩、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游览、戏水、探险、露营等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4.对孩子进行必要的防拐骗教育,提高防拐骗意识和防范能力,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要时刻看护好孩子,防止走丢。

溺水历来是青少年死亡的头号杀手,节假家长应多多陪伴,务必杜绝发生孩子溺水事件。

1.“五一“期间我市温度回暖不久,水温上升较陆地缓慢,未成年人尚不适宜参与游泳活动。

2.我市河、湖、水库众多,外出切记不可靠近陌生水域,例如明沟、暗渠、矿坑、河流、水库;不可在水边玩耍,水边青苔水草丛生,容易滑落水中。

4.发现溺水者不可盲目下水营救,第一时间呼叫救援,抛投漂浮物、牵引溺水者,正确科学施救。

5.未成年人去有水域的公园、游乐场等地一定要有大人的陪伴。

家长要抓住假期与孩子一起相处的时光,留意孩子的心理动态,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

1.引导孩子保持良好心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遇到困难多与老师、家长沟通,寻求帮助。

2.与孩子进行科学良好的沟通,尊重孩子,控制自己的情绪,倾听孩子的需求,勿一味关注成绩。

3.制造一些积极温馨的亲子互动,开展一些亲子小游戏,营造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适度减压。

4.引导孩子认识生命的价值,建立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和热爱,学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

学生的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护,需要家校社的联合防控,最后祝愿全市师生家长度过一个安全、圆满的假期。

济宁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