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档录取原则
(一)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学校+专业”为投档单位),分学校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投档录取工作在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上进行,通知要求、网报地址、录取查询办法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中考专题发布。
(二)7月7日前完成职教高考班首次投档。
(三)7月8日-9日公布投档录取情况,考生可查询录取去向。具体方式为登录济宁市教育局网站,打开“济宁市2023中考报名录取专题”,在“济宁市职教高考班录取查询”条目内,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四)已被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职教高考班的投档录取;已被职教高考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投档录取;已录取考生不得改录。
(五)职业学校三年制中专班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二、报到注册入学
7月8日-9日,各职业院校组织职教高考班投档学生报到,未报到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三、征集志愿填报
7月9日考生可以从首次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学校(专业)中,选择一个志愿组(学校+专业)在中考平台进行职教高考班征集志愿填报。
四、保持通讯畅通
职教高考班和征集志愿录取阶段,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济宁市教育官网中考专题中公布的各学校、专业的分数线。及时接听录取学校的电话,按照通知做好入学报到事宜。符合录取条件但未接到电话的考生,请及时和招生学校联系。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征集志愿后如仍有学校未完成计划,经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审核录取,并与此前批次录取学生一并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