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4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定代表人:吴昭洪
五、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六、开办资金:46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施课程教学管理,强化教育教学指导,服务学校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
(二)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
(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五)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
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学管理研究部、高中教学研究部、初中教学研究部、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等8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院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教学管理研究部。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评价评优、教科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
(三)高中教学研究部。承担高中学段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初中教学研究部。承担初中学段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五)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小学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等公共学科的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职业与成人教育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八)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广、交流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与第十五条决策机构一致)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2021年5月20 日 2021年5月25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保管好印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所组织的高三质量检测和中考活动,所有经费出入都符合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标准。单位一直秉承服务的原则健康开展活动。
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1.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贯彻落实《济宁市“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行动方案(2022—2026年)》,启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入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等5个教学改革项目,先后4次召开全市项目推进会,制定下发实施意见,设立县市区项目实验基地15个、实验校300所,立项335项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培训活动3次,助力改革深入推进。
2.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助力乡村教育振兴。制定下发方案,并抽调骨干力量协助市教育局完成第二批、第三批百强乡镇学校评估验收,“双百工程”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经过积极争取,承办“沿黄九市(济宁)名师送教助研”及“省教科院送教助研志愿服务”,38个学科的220余名专家名师,与我市5万余名教师面对面交流。年内组织到乡村重点联系校开展“强镇筑基 送教助研”活动2次,组织双百工程学校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培训2次,提升了乡村教师执教水平。我市振兴乡村教育的实践探索在省内外引发关注,《乡村学校教学改进的教研支持系统研究》获国家级课题立项,3个县区、8所学校先后在全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研讨会、省基础教育乡村教育振兴学术论坛等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3.积极探索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路径。协助市教育局制定“六个三年行动计划”及《济宁市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绘制中小学校优质发展的路线图。推进课程改革,实施强科培优行动,着力探索“双减”政策下增效、减负的课堂教学模式,我市4所学校获评为省大单元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制定《济宁市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实施方案》《济宁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文件,确定市级特色高中建设基本要求,从顶层设计上引领我市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遴选培育10所市级特色高中、31所市级高中学科基地,其中济宁一中等3所学校被评为省级首批特色高中,兖州实验高中数学等5个学科被评为省级学科基地。
4.努力创建孔孟之乡文化“双创”品牌。制定《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新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立项73项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课题,评选产生50所技艺传承示范学校,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员队伍,举办全市传统文化育人资源开发研讨活动等,稳步推进“全国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验基地”创建。为加强我市传统文化教育成果的宣传推广,承办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教学研讨会,组织传统文化教学名师赴重庆万州送课,在全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推进会议”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活动”上作典型发言,《基于校外育人资源的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践探索》顺利获得国家级和省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立项;积极探索黄河流域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遴选培育24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省级专项课题,打造黄河文化精品研学课程,举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省级专项课题研讨活动。
5.提升思政课程育人水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实施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工程,组织全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2次,参训人数达3万人,评选第二批市级思政课“金课”105项,立项50项市级思政课教改项目,遴选表彰10名济宁“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97名“优秀思政课教师”,确定49个市级优秀思政课工作团队,69所市级思政育人特色学校;组织市级“法治好课”评选,遴选91项参与省级评选;启动省教学改革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的区域推进路径研究”,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6.创新教科研工作机制。落实全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市、县、校三级联动的“有组织教科研体系”,组建城乡教研联盟,推进城乡教研一体化;积极参与沿黄河区域教研一体化建设,对标潍坊学习先进教学经验,探索协同教研机制。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学科精准教研活动,打造“常态教研持之以恒,主题教研常换常新”的教研特色,构建线上+线下的教研新生态。改进教学常规视导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融视导与调研为一体,解决一线教师实际需求。2023年视导听课800余节,面对面研讨近400场,5万余名教师参加互动。
7.加强教研和教师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教科研人员全员集训2次,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参加省教科院“教研大讲堂”及新课标培训等系列活动,依托5所省教师发展基地、4所大单元教学实验校、14所省中小学课程实验基地等,推动基层教研开展。借智引力,组织中小学教研员、县市区教研室负责人赴西安、杭州、南京等地考察学习的同时,加强同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遴选200名济宁教育专家组成济宁教研“智库”,充分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在省教科院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施落地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开展“新课程实施推进周活动”2次,通过“同课异构”提升教师执教能力。
8.强化课题项目引领作用。组织精干力量整理完成立项课题学科细目表,教研员跟进调度课题研究情况;召开全市202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主持人培训活动及专项课题推进会,定期开展立项课题项目专家论证会、中期督查会等,邀请专家把脉问诊,加强课题研究指导。2023年,我市立项575项市级规划课题,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教育部跨学科主题教学案例1项,成功立项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7项,位居全省第三位;3项课题获选为中国教育学会2022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位居全省第二位。
内部管理情况
1.全面加强党对教科研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2023年市教科院党建工作要点,编印市教科院党建制度汇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学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全年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4次,党委书记上思政课1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80余次,组织全体党员到济宁党支部组织生活示范馆、廉政教育中心等开展党建活动3次。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巡视整改。
2.深入开展党的主题教育。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市教科院系统谋划、有序推进,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激发了全院人员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3.夯牢夯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谨防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的思想和言论。加强红色教育,培育红色文化校本课程50门,评选“法治好课”100节,引导中小学师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育报刊图书的管理监督,组织对教材教辅、考试试题的意识形态审查5次。推动中小学开展国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活动,增强保密意识、安全意识。
4.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3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敏彦作主题报告,警示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筑牢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底线。丰富教育形式,通过组织到廉政教育中心(莲泉园)学习,观看纪录片《永远吹冲锋号》,开展全体人员廉洁自律承诺践诺等活动,强化廉政勤政意识。重视“青年群体”,开展青年教研员廉洁宣誓。
社会上取得巨大收益
一、提供公益服务情况
1.优化教学工作安排。新学期伊始,针对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教学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制定10.88万字、220余页的文化学科复习指导意见,消除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为一线教师开展新学期工作提供了指导。随后开展学科复习巩固研讨活动,高中6000余名、初中1.2万余名、小学3万余名教师参加研讨。3月召开全市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聚焦教学质量提升,为深化各学校教学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
2.全力以赴抓高三备考取得实效。召开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分解落实高考目标,建立包保督导责任区制度,通过督导形成10余万字的《包保工作总结及后期复习规划》材料。4次召开全市高三复习备考校长、教师座谈会、高三教学管理人员培训会;组织3次全市统一模拟考试,根据成绩分析,开展了3轮复习备考研讨活动和教学视导,指导高中学校不断改进复习备考策略。4月、10月开展两次高中集中教学视导,50余名市县两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分两路对全市高中全面摸排调研,听课1400余节,座谈交流220余次。经过努力,2023年夏季高考,我市高考上线人数为30380人,首次突破3万人大关。文化科本科上线人数增加3.11%,重点本科上线人数增加2.07%。北大清华录取24人,位居全省第五位,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
3.圆满完成中考各项任务。深研新课程标准,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系列培训,召开中考命题人员专题培训会议,提高命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济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加强闱点考察、建设,严格选聘命题人员。增加资金投入,实施试卷双评机制,顺利完成全市123万份试卷的评卷及成绩分析工作,实现了“阳光中考”“安全中考”目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4.打造“孔孟之乡·济宁好课”。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制定《“济宁好课”质量评价指南》,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搭建济宁好课的遴选平台。教育部2022年度“部级精品课”遴选,我市入选26节课例(山东省共165节),获奖数量、获奖率均居全省第一,获得市委林书记的批示表扬;启动全市第九批市级教学能手评选,采用教学业务笔试、课堂教学展评与显优要素赋分3个环节综合考核的方式,经过学校、乡镇和县区的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约54000名教师参加了评选活动,最终评选产生696名市级教学能手,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参与赛课、人人争当能手的局面,发掘培育了一大批济宁的名师好课。
5.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科专业职教高考“知识考试+技能测试”研讨会;组织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办全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汇报论证暨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项目专题培训活动。2023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25个。3名教师被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设计与展示交流活动;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强化学生综合素养培育。推进落实《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美育化人”行动,举办美术、体育、劳动等学科新课程标准学习研讨暨作品成果展活动。制定《中小学日常生活劳动清单》和《中小学职业体验项目清单》,组织评选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100所和典型案例250个,兖州区《资源整合、城乡联建开好劳动实践课》作为典型经验被省教育厅推广;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拓宽科技竞赛平台,积极组织参加“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等国家和省级科技竞赛,以赛促学。遴选确定129所济宁市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制定《科学实践活动课程指导》,将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融入“五育”,指导学校开发形式多样的科学校本课程。在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中,我市代表队从全省 64支队伍中脱颖而出,取得初中组团体冠军、小学组团体亚军的优异成绩,市委《今日信息》(47期)整理刊发相关做法。
2.构建多元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制定济宁市中小学星级图书馆评选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评选市级书香校园、星级图书馆各100所,其中15所学校获评为省级书香校园;打造家校共育平台,开展2023年“智慧家长”、家庭教育最美志愿者、家庭教育优秀志愿服务队评选,举办“为家长赋能 伴孩子成长”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全市300多万人点击聆听。2023山东家庭教育大会对我市家教工作给予肯定;举办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1.9万余人参加。召开全市小学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会暨生命教育项目推动会,协助拟定《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根据年度检验材料审验情况,我们又进行了自查整改,补充了业务活动内容。我单位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无业务职能未履行,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涉及法律诉讼,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48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昭洪 祝成彦 李来全 张西玖 翟新和 刘 军 焦广敬 陈玉莹 孔淑跃 李敬华
杨振利 崔维伸 钟一鸣 段甲存 盛正民
张双峰 刘雨佳 李宏伟 张 利 周鲁飞 秦修东 曹国莹 臧金峰 蒋庆同 宋贵波
贾峰清 王瑞祥 尹 伟 刘 帅 李 虎
蒋 航 李 涛 樊兆德 曹延雪 徐 姗
郑振兴 黄 巍 马 龙 李秀格 林腾飞
张型军 高 玲 高海英 荣钦安 朱月豹
刘绪菊 吴 鹏 赵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