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1、名称: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住所: 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圣贤路11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法定代表人:李存军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976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二、济宁市电化教育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圣贤路1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教育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通过电化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市电化教育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级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16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章): 举办部门(章):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3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全馆同志扎实工作,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度应用,数字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系列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做工作先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到廉政基地进行警示教育,严管“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1、网络安全运维工作。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一系列网络安全方面的通知,包括《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的通知》、《关于做好近期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等。对全市所有教育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等网络资产进行了摸底调查。顺利迎接了市安全局,市国安局、市委网信办多次网络安全大检查。建立了济宁教育网络安全云防护体系,利用入侵防御,态势感知等安全设备,定期对全市教育系统所有服务器及计算机终端进行漏洞扫描。下发了12期教育网网络安全态势月通报和8期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计算机终端数百台。
2、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对市直教育系统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分析了当前市直教育系统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下发了《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全市网络安全与信创技术培训,拟定了软件正版化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水平。按时完成了各类数字政府建设、乡村教育振兴、七网建设、黄淮都市圈建设、巡查审计材料和政协提案等材料报送工作。
3、组织了全市2023年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管理信息化案例评选活动。择优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信息化建设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市电教馆上报的《数字赋能智慧教育,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案例,被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参加全国优秀案例评选,经全国评选获教育部优秀案例,为我省地市级唯一获奖案例。
4、“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结合汶上、邹城“三个课堂”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全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方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三个课堂”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启动了“三个课堂”城乡共同体建设。完善市级“三个课堂”平台,推动开展城乡共同体同步课堂应用,开展了跨县区“三个课堂”资源共享,实现了教学点“三个课堂”全覆盖。通过数字赋能,促进了乡村教育振兴。
三、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2023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全市共设置考区15个,125个考点,122072名考生参加了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进行,学生上机答题,考试数据通过济宁教育网加密传输。为确保考试的安全、公正进行,市电教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抓考风考纪,实现了平稳考试。考试结束后,市电教馆及时将考试数据解密并将成绩在济宁教育网进行成绩公布。考试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赞扬。
四、“智慧教育”建设工作全力推进
1、抓实第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期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一是市电教馆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县区学校,实地听课、摸底调研,指导创建单位,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示范校参加省智慧教育示范培训指导视频会。组织各县市区到淄博参加全省智慧教育推进会,学习外地经验,我市汶上县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5月中旬,在邹城组织召开济宁市智慧教育现场推进会,共260余人现场观摩、培训。6月中旬,在金乡开展智慧教育专题培训,约300人参培学习。2月24日,我市在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太白湖校区举行了“齐鲁教育在线”平台应用试点培训活动。2023年11月10-11日,山东省智慧教育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济宁市电教馆馆长李存军在基础教育分论坛做经验介绍。
2、积极参与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北湖、金乡、汶上申报第三批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指导三县区在深化区域应用的基础上,找出优势、特色,撰写申报材料。多次召集碰头会,反复雕琢打磨申报、答辩材料,就答辩策略、细节磋商,确保了三县成功通过省第三批智慧教育示范区遴选,通过率位列全省第一。
3、开展创新应用。开展了科大讯飞精准教学、教育大数据分析、智慧网络安全管理、三个课堂跨县区互联、智慧体育、智慧图书管理、智慧就餐管理、智慧门禁等信息化创新应用。启动了智慧纸笔试点,打造高效课堂。目前通过智慧纸笔打造高效课堂已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教育数字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实施在线教育应用创新项目的通知》(教电馆【2020】50号)文件安排,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电教仪器站通过在线教育应用创新项目验收。
五、组织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1、认真组织2023年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为提高我市教师的参赛水平,6月21日,聘请国家和省市专家授课,有近6万教师参加了线上培训。今年全市有1600多个作品参赛,质量较前年有大幅提升。通过认真评选,选出200多件作品上报省参加评选。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列全省第5位,我市获得省优秀组织奖。
2、组织了全市中小学德育视频课程和教育案例展评活动。经过评委认真评选和精心指导,确保了我市作品的高质量报省。我市共报省14件作品,获得一等奖6件,位列全省第二(全省一等奖30件)。有9件作品被省馆报送参加全国比赛,参赛总数位列全省第二。
六、积极开展创客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
1、举办2023年全市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为提升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下发了《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全市教师和学生有2800多件作品参赛。经过评选,各推荐学段项目第一名作品参加省赛,经过省级评审,我市有12件作品推荐参加国赛。在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竞赛中,山东省推荐30个数字创作类作品,有7个作品获得创作之星(全国最高奖项),其中我市3个作品全部获得创作之星,高居全省第一。
2、开展第五届创客节暨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联合市科协,在实验初中开展济宁市第五届创客节暨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约900名教师和学生参加,展示了无人机编程、陶艺、3D设计、机器人竞赛、手工制作等,激发了学生的科技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七、积极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济宁试点工作。
成立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联合局基教科、教师教育科、市教科院共同推进。科学制定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济宁试点实施方案》。在济宁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济宁教育发布上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进行链接,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深入县区和学校开展了听课调研活动,指导好学校开展工作。3月28日成功举办了山东省“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听取了济宁太白湖新区经验交流,山东省各地市电教馆、中小学负责人和学科教师等6万余人参加了线上会议。
八、加强信息技术课题研究,不断提升教师信息素养。
1、积极申报国家“志教融合”示范区。按照《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志教融合”志愿服务教师信息化胜任力项目试点区域的通知》,指导邹城、汶上申报中央电教馆国家“志教融合”示范区,经过省级评选、推荐和国家级评选,山东省通过4个,我市2个全部通过,位列全省第一。
2、积极参与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各项工作。市教育局等10个组织实施案例和27个信息化教学案例入选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优秀案例,位居全省前列。与教师教育科联合制作的《济宁市“3+3”行动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入选,在烟台全省成果推介会上代表市教育局发言。是全省唯一一个电教馆发言的单位,受到省教育厅与会领导的好评。
3、加强课题研究管理。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和下半年课题研究工作的安排通知。借助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活动平台,继续完善“3210课题管理模式”(市县校3级联动,线上线下2项融合,立项注册和结题鉴定1次办好,实现0跑腿),提高课题管理效率和质量,受到课题学校和教师好评。
九、认真做好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宣传工作
1、加强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发布安全和信息失误问题。截至10月24日,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71条,照片1400余张,视频80条。目前网站访问量4394265人次。“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748条,最近30天的阅读量为17.6万人次,阅读峰值31.9万人次。目前总关注用户数为508134人,年新增约19万人。
2、完成市委网信办“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宣传任务,转发9条相关活动新闻和图解信息。完成市委宣传部“世界互联网大会”宣传任务,转发32条相关稿件。手机端覆盖40余万用户。完成2023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任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的19个微信公众号组成新媒体传播矩阵,连续3天每天一个主题进行集中宣传,阅读总量约15.8万人次。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4人,具体名单如下:
李存军 孔德法 李少杰 刘 玮 徐 曼
郭利华 胡连德 隋海荣 卢庆燕 焦 群
李春霞 曲光浩 杨 可 丁万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