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及家长:
您好,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假期,济宁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如下:
一、安全出行。近期公安部预判今年清明节前,陵园墓区将迎来祭扫交通出行最高峰,同时踏青赏花、外出聚会活动集中,城郊、山区,道路条件相对较差,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家长朋友们携孩子外出时,请时刻关注路况信息,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遵守交通安全规范,确保平安出行。
二、文明祭扫。清明是传统祭祀、扫墓的节日。祭扫时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焚香烧纸应在指定区域,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避免因麻痹大意而酿成火灾。若在山林区域祭扫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确保祭扫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燃烧纸钱香烛,不乱扔烟头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消防安全。春暖花开,外出踏青活动增加,家长孩子外出踏青时,要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野炊、烧烤;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清明节放假后学校应及时关闭非监控、非消防电源,做好假期值班工作,靠近林区的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视工作。
四、居家安全。清明节期间居家活动时,请家长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天燃气中毒等相关事宜,不要在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谨防高空坠落,如遇大风及时关好门窗。短暂的假期不应沉迷于网络游戏,使用网络时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预防电信诈骗,不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向陌生人或网上认识的人汇款、转账,发现被骗上当后,尽快拨打110报警。假期里请家长多与孩子沟通,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构建和谐幸福家庭。
五、预防溺水。天气转暖,溺水事故逐渐进入高发期,清明假期外出游玩,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孩子参加水上项目或在水边玩耍时,必须有成年人陪伴,乘坐观赏船、游船等,务必和孩子一起穿好救生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大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六、健康防护。春季天气变化快,早晚温差大,是流感、手足口等传染病和过敏性疾病高发季节,请家长教育孩子做好病原防控,尽量少带孩子到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人员接触,减少被传染的机率。搞好个人、环境、饮食卫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孩子的穿衣搭配,鼓励孩子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在这么有意义的节日里,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平安、健康、有意义的清明假期。
(图文:刘小平 审核:李小云 终审:宋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