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37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专家对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的反映意见。
联系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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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市级审核结果汇总表.doc
济宁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