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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21 16:0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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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住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4号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定代表人:吴昭洪

五、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六、开办资金:46万元

七、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施课程教学管理,强化教育教学指导,服务学校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意见。

(二)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和交流。

(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五)承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

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学管理研究部、高中教学研究部、初中教学研究部、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等8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院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教学管理研究部。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评价评优、教科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

(三)高中教学研究部。承担高中学段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初中教学研究部。承担初中学段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五)小学与学前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小学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公共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等公共学科的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与实践。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部。承担职业与成人教育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并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八)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部。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推广、交流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与第十五条决策机构一致)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2021年5月20 日               2021年5月25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法人年度检查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保管好印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所组织的高三质量检测和中考活动,所有经费出入都符合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标准。单位一直秉承服务的原则健康开展活动。

(一)全面从严治党,抓牢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1.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好“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全年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6次,党委书记上思政课1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30余次。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同时,借助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加强全体教研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推动工作开展,让党建为教科研工作赋能、让教科研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地位,加强对教育报刊图书的管理监督,引导中小学师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市教科院“立德树人 深研精进”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从“有形”向更“有效”转变。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集中性纪律教育,采取党委班子成员领学、党员干部接力读、交流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化了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和“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担当意识;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到邹城监狱、汶上法庭开展警示教育2次,通过“零距离”实地参观、“面对面”现身说法、“沉浸式”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底线,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发挥党员队伍示范。强化教研员党建学习和专业培训,通过举行教科研人员全员述职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开阔教研员视野,提升专业素养,拓展工作思路,以承办全省黄河文化课题推介会、省优秀课程设计研讨会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各学科教研员、各党小组的示范带动作用;打破党务、业务部门壁垒,联合开展课题攻坚小组,党员带头,围绕教育教学难点困点协同攻关,以党建凝聚科研力量。我院党员队伍建设经验《矢志不渝守初心 笃行不怠担使命》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三等奖。

(二)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水平

4.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贯彻落实《济宁市“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举办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培训活动10余次;9月完成省教育厅组织的综合改革实验区演讲答辩,我市取得的成效获省厅领导肯定;11月组织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第二批实验项目开题论证暨第一批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活动,邀请山师大、曲师大专家教授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依托15个改革项目实验县区、300所实验学校,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入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等5大类335项专项课题的深入研究,助推了改革攻坚项目的不断完成。

5.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助力乡村教育振兴。推进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乡村学校教学改进的教研支持系统研究》,探索构建城乡教研共同体,让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学校间流动起来。立足建强“百强乡镇中学”“百强乡镇小学”,建立校际联盟和城乡结对,加强教研扶持,实行动态管理。3月-4月,小学部、初中部开展“强镇筑基 送教助研”活动,送课名师与县区教师同课异构、同频共振,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开展的乡村教师“四个三”培养机制被评为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大典型案例,提交的乡村教师发展调研报告获评全市党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以高水平调研成果服务乡村教育振兴。

6.努力创建孔孟之乡文化“两创”品牌。推进省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中国教育学会传统文化课题的研究,评选产生了全市传统文化优质课11节、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优秀案例78项,出版《沉浸·体验·融创——优秀传统文化育人资源案例集锦》《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学习智慧》2部专著,总结形成了“一核、三维、六层”优秀传统文化德育评价体系。6月、7月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两次来济宁进行传统文化教育调研,对我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12月在天津承办中国教育学会第四届中国基础教育论坛之微论坛,向全国展示了近30年来我市传统文化育人成效,尤其是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教学的体系建构,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网络点击量200余万次,居33个微论坛之首。

7.积极探索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路径。贯彻落实“六个三年行动计划”,遴选115所中小学校、29所幼儿园,为全市第六批教育教学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确定52所教研员城乡定点联系学校,探索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径。及时推广省级“特色学科、特色学校”的教学方式、教研模式、管理范式,总结提炼学校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创新举措,指导学校构建全环境育人体系,推进学校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实施强科培优行动,遴选培育市级学科基地、特色高中、改革实验学校多所,引导学校以特色学科培育和学科基地建设为抓手,系统构建特色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我市9所高中获批省级学科基地,6所高中获批省级特色高中,3所中学获批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特色学科+特色高中”办学模式形成了品牌。

(三)聚焦群众所盼,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8.全力以赴抓高考备考。贯彻落实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应对策略,常态化开展高三教学视导及学科教学研讨活动,通过专家报告、同课异构、座谈交流等形式,突破高三复习备考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复习备考的效益。召开高三备考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各高中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典型案例,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考前培训,形成备考合力。协助完成高中包保督导责任区的督查工作,特别针对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开展专题研究,直面不足,跟进整改,压实高考目标责任。2024年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本科录取增幅12.66%,高于全省近10个百分点。

9.全神贯注抓中考安全。加强对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研究,在落实好减负提质目标的同时,积极对接全省中考统一命题新变化;5月组织开展考试命题系列培训活动,召开中考命题人员专题培训会议,提高命题库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下发《关于2024年度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闱点考察、建设,严格选聘命题人员;6月顺利完成全市中考评卷工作;8月圆满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评估材料上传。做实做细了培训、选聘、命题、阅卷、评估等各个环节,实现了“阳光中考”“安全中考”目标。

10.想方设法抓减负增效。基于“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作业设计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开展义务教育学段线上主题研讨活动,推动大单元、跨学科教学、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科课程等实践,在《济宁教育》设专栏刊发县区和学校经验。5月开展“小学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新课程实施推进周”活动,10月组织了全市初中新课程实施推进周活动,各学科立足教学实际,制定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联系县区、学校开展协同教研,通过优秀的课例展示、深入的座谈研讨,为减负增效促提升提供了范例和指导。 

(四)围绕立德树人,持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11.提升思政课程育人水平。聚焦新时代思政课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评选产生第二批市级思政课“金课”105项,3项获省级“金课”,26项课例获省级“法治好课”;遴选表彰了10名“济宁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104名“济宁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1人获评全国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典型案例;组织全市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活动2次,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集体备课暨同步教学展示活动,持续推进思政课程一体化建设工作。稳步开展省思政课教改项目研究,在山东教育报、学习强国平台刊发“大思政课”等多篇报道,我院“青年讲思想”宣讲成果获评济宁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重点项目。

12.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典型案例,发挥课堂学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筑牢“课大于天”的理念,指导一线教师在教学内容安排、作业布置和批改等方面不断改进。不断探索基于核心素养的优质高效教学模式,交流课堂教学经验,10月我院上报63节课例,62节获推参评教育部“精品课”,高于全省平均20个百分点。

11月-12月举办全市优质课评选暨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活动,915位教师获奖,80余节优秀教学案例存入市级优秀教学资源库,打造了一批“孔孟之乡·济宁好课”。

13.强化学生综合素养培育。探索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举办美育成果展,落实全市中小学“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设立中小学“劳动教育体验周”,汇总100个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积极回应加强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举办了三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活动,线上线下共1.4万人次参加培训。着力加强中小学生科创素养教育,5月在全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中,我市斩获小学组团体冠军、初中组团体季军。组织开展了全市优秀阅读指导课案例评选、星级图书馆建设活动,提升全市中小学生阅读能力。

14.探索职教创新发展路径。制定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全市职业教育教科研调研活动,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组织全市“说春考”展示活动,聚焦考试标准,谋划复习策略,2024年我市春季高考本科录取增加277人,增幅占全省增加的22%;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重点项目指导教师交流培训活动,以技能大赛为引领,深入探索大赛成果转化、校企深度合作,不断助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我市4名教师荣获全国教学设计展示交流活动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展示者称号,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我市师生获得金奖一项,铜奖二项。

(五)认真履职尽责,加快教科研工作转型升级

15.创新教科研工作机制。加强有组织教科研建设,创新实施市县校一体化教研模式,推动县域之间、学校之间合作和资源共享,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分别与山东师范大学、济宁学院签署合作协议,成立鲁南教科研联盟。多次召开教科研工作专题会议,组织6次市级以上教科研人员培训,借助数字化信息技术,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构建“互联网+”教研新生态,集中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科主题研讨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专家引领求突破、现场互动解疑惑、课后反思再设计”的特色教研,不断提高深度学习水平,深化我市课程教学改革;聚焦课程改革、教育评价等问题,充分发挥“教育智库”作用,报送的教科研成果被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立项为市级社科规划项目。

16.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健全中小学教研员准入、考核奖励和专业发展机制,落实教研员蹲点帮扶学校、教研员带头上示范课方案;制定《关于加强县级教研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5月遴选96名市级兼职教研员,8月招聘4名专职教研员,打造了一支专兼职结合、能上能下的教研员队伍,打通教研员、教师转化的旋转门;对标教育先进地区,开展市县两级教科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和高端研修3次,组织教科研人员前往浙江金华、上海、重庆等地考察学习,提升教科研人员专业素养。创造性开展市级教研员季度述职活动,说做法、谈经验、讲反思,不断拉高标杆、提升标准。

17.强化课题项目引领作用。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对课题管理和研究进行专题摸排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实行课题项目教研员专职负责制,综合性研究课题和项目实行归口负责,管理权限下移,统筹指导、跟进调度。以全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为抓手,持续实施“项目引领、课题带动”战略,努力形成“市级规划引领、县域管理指导、学校整体推进、教师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全省共22项立项为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我市入选 6 项,立项数量稳居全省第一,立项课题涵盖基础教育各学段、多学科领域,有力助推了学校高质量发展。

18.创新教学指导形式。落实高中全面视导、初中小学重点视导、职业学校定期视导,全年听课1600余节,座谈交流600余场,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听课评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把调研与指导相结合,对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指导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视导的诊断监测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月一主题”精准教研活动,解决教师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探索构建入职培训、集中研修、高端研修、结对帮扶、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多维、长效培养模式,切实发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等作用。

19.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成立市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统筹规划 ,在“济宁教育发布”公众号刊发系列文章和视频,探索“线上+线下”“学习+实践”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开展了全市首批家庭教育基地和优秀乡村家长学校评选,评出家庭教育基地20个、优秀乡村家长学校20所。圆满完成“济宁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通过线上培训、网上学习、线上考试,为143名教师颁发了“济宁市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获得了省厅领导的肯定。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制实名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50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昭洪     祝成彦     李来全    张西玖   翟新和    

刘  军    焦广敬      陈玉莹   孔淑跃    李敬华     

杨振利    崔维伸     钟一鸣     段甲存    盛正民    

张双峰    刘雨佳    李宏伟    张  利     周鲁飞       

秦修东    曹国莹    臧金峰    蒋庆同    宋贵波    

贾峰清    王瑞祥    尹  伟      刘  帅    李  虎

马德才    王  龙    蒋  航    李  涛    樊兆德    

曹延雪    徐  姗    杨  尚    郑振兴    黄    巍    

马  龙    李秀格     林腾飞    高  玲    谷  虹    

高海英    荣钦安    朱月豹    赵  阳    吴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