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公告
关于公布2025年济宁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中共济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济宁市社会事务进入

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济教组办函〔2025〕3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教组字〔2024〕3号)要求,我办组织人员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提报的今年拟部署开展的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确定保留其中的1项,制定了《2025年济宁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规范事项实施。牵头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市级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和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按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不再纳入市级“白名单”。

二、改进组织方式。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中,采取“融入课程”方式的,牵头单位要研究提出教育教学建议,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不再发文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白名单”事项中涉及比赛、答题、征集、创建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不搞层层选拔。

三、增强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各县市区社会事务白名单按程序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办备案。县级自行组织的以“专项”方式进入校园的社会事务不得超过1项。我办将适时组织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教师减负工作情况调研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相关情况,以此作为下年度“白名单”制定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2025 年济宁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pdf


中共济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