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20号)要求,通过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等程序,确定2名拟推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圣贤路(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E311房间。电话:2314474。电子邮箱:jyjjsjyk@ji.shandong.cn。
附件: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拟推荐人员名单.docx
济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