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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8)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10:1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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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结合济宁实际,现将我院报考点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缴费及上传材料时间

(一)网上报名、缴费及上传材料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二)预报名、缴费及上传材料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三)有关报名事项: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号、缴费并上传材料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受济宁市驻地高校就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教学点所在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济宁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工作或户籍在济宁的其他考生(含往届毕业生、自考及网络教育2027年可毕业的本科生)报名。

(一)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应为济宁驻地高校。非济宁驻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应到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教学点所在地、工作地或户籍地中任选一处报考。选择“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点所在地为济宁市;

2.工作单位在济宁市(须由单位在济宁社保部门参保覆盖2026年7月、8月、9月);

3.户籍所在地为济宁市。

(三)其他考生(含往届毕业生、自考及网络教育2027年可毕业的本科生):工作单位(须由单位在济宁社保部门参保覆盖2026年7月、8月、9月)或户籍所在地应为济宁。工作单位和户籍均不在济宁的考生,应回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四)济宁市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曲阜师范大学:只能选择曲阜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

(五)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含外省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六)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

(七)初试第四门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29或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进行考生信息填写、照片采集、报考信息填写、网上缴费和材料上传,填报的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报考时,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符合条件。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四、网上缴费

选择“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要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网上报名期间,请考生您务必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24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后续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五、上传材料

(预)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即可按我院报考点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注意:未成功上传材料的,视为“报名未完成”。

(一)报考点审核阶段

网报结束后,我院报考点将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对考生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材料审核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站内信”,以便及时获取我院报考点的最新通知与审核状态。

符合我院报考点报考条件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我院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考试。

(二)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1.所有考生均需拍摄的准考证照片

上传要求:本人在学信网App上在线拍摄报名照片,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下拍摄(白色背景,背景应干净平整、无杂物、光线柔和均匀),拍摄时应保持人物在参考线中,按系统提示调整拍摄距离与姿态,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如拍摄条件受限,可使用系统背景颜色替换辅助功能。建议由他人协助,使用后置摄像头拍照,确保照片清晰。

特别提醒:准考证照片必须按要求拍摄,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或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拍摄。

2.户籍地在济宁或工作地在济宁的其他考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生、往届毕业生、自考及网络教育2027年可毕业的本科生),以及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在济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的材料

(1)对于济宁户籍考生,户籍证明材料。

(2)对于非济宁户籍,在济宁工作的考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覆盖2026年7月、8月、9月,且有社保部门盖章)。

(3)对于非济宁户籍或在济宁工作,在济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教学点出具的说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补充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①毕业或学历证书照片、②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者《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4)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上传材料附加说明

(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者《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可通过学信网自行下载。

(二)户籍证明材料指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集体户口只提供首页、个人页)。

(三)因更改个人身份信息导致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上传个人户口簿信息页(显示曾用名)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身份证明材料。

(四)报考点起初选择为外地,符合我市报考条件且重新选择我院为报考点的考生要除了上传准考证照片外,还要上传学历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社保证明、成考应届生就读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教学点证明)。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须上传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

(六)军队驻地在济宁的军队现役人员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须上传军队有效身份证件及驻济单位证明(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未尽事宜,请阅读《3708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或致电咨询。

七、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537-2359966(工作时间)。

(二)技术咨询电话:0537-2327598(工作时间)。

八、考生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了解招生政策: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文件、政策、公告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才能报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或选错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均不能更改,报错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注意: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逾期无法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三)考生退费提示:经我院报考点审核通过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其他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或已缴纳报考费但未完成上传报考材料的,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相关报考费。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自考生校验提示: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自考有关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

(五)特殊科目考生报考相关事项:初试第四门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29或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如对报考点选择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

(六)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报考点审核成功后,于11月13日前向我院报考点提出申请。

(七)研究生考点安排:由于研究生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主城区标准化考点已无法满足所有考生考试需要。考生报名结束后,我院报考点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考试安全性、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情况,在主城区及周边县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点信息会在准考证上显示。您的考点可能与住处有一定距离,请多理解,并给予支持。

九、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一)所有考场装有监控。为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2027年研究生考试全部设在国家标准化考点考场,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网上监控录像。考试期间,将在考点封闭区入口、考场门口对您进行人工安检、手机智能安检和考场内考前15分钟及开考后的随机安检,即“2+1+N”次安检。除规定的考试用物品外,书包、资料、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严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请提前妥善放好自己的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同时,还须请您积极配合身份验证、金属探测、身份证识别等防作弊仪器检查,并按考试入场要求提前有序进入考场。

(二)考试作弊属于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三)严禁携带手机入场。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在考试期间,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作弊后果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为确保您安心备考、平安参考,我院再次温馨提醒: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考试等过程中,请您树牢诚信意识、守法意识,不要心存侥幸,避免违纪违法,否则一旦作弊,将遗憾终生。 

最后,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网上报名顺利成功。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10月8日